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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课:公民与社区

时间:2010-04-07 15:36:34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6978


第七课:公民与社区

来源:新时代 作者:网络学院编 时间:2008-09-19 Tag: 点击:


第一节
        
社区的演变


    社区是指固定的地理区域范围内的社会成员以居住环境为主体,行使社会功能,创造社会规范的行政区域。通常指以一定地理区域为基础的社会群体。社区一般包括以下特征:一定的地理区域,一定数量的人口,居民之间有共同的意识和利益,并有着较密切的社会交往。例如,村庄、小城镇、街道邻里、城市的市区或郊区、大都市等等,都是规模不等的社区。社区就是地方社会或地域群体。社区与一般的社会群体不同,一般的社会群体通常都不是以一定的地域为特征的。


    1974
世界卫生组织年集合社区卫生护理界的专家,共同界定适用于社区卫生作用的社区(community)定义:“社区是指一固定的地理区域范围内的社会团体,其成员有着共同的兴趣,彼此认识且互相来往,行使社会功能,创造社会规范,形成特有的价值体系和社会福利事业。每个成员均经由家庭、近邻、社区而融入更大的社区。”由此可见,形成社区的必须要包括四个要素: 1.人:社区由人所组成。没有人的活动,就没有社区,但对于社区人数的限定,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标准。2.地:以地理的范围来划定社区的大小,疆界是一般人最能接受对社区的定义。但是,并非所有的社区都有明确的地理划分。3.成员互动:社区内居民由于生活所需彼此产生互动,特别是依赖与竞争这两种关系经常并存。比如居民的衣、食、住、行皆需与他人共同完成。因此,相关的经济、交通、娱乐等配套系统必不可少。社区经由不同的社会系统发挥功能,满足居民生活必需,建立社区规范。 4.认同感:社区居民与其他社区的居民沟通习惯以社区的名义,并在自己的社区内互动。同时社区居民形成一种社区防卫系统,成员对社区有“归属感”及“社区情结”。


    社区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漫长的社会历史过程,社区在社会历史的变迁中也发生了自身特征的变迁:


    第一特征:由被动安排变为主动选择。过去的邻里关系很多情况下是一种非主动的结果,而现在则是一种主动选择的结果。邻里之间在经济条件、知识结构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共性,就为建立一种良性互动的邻里关系铺设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第二特征:由动态积极变为静态消极。动态积极的邻里关系表现为:邻里之间相互关系密切。静态消极的邻里关系则表现为邻里之间基本没有太多的走动,也不鼓励大家对邻里关系保持一种积极的态度。


    第三特征:由直接接触变为间接联系。过去的邻里之间都有直接接触,但在新邻里关系中,邻里之间更多的是进行间接接触和联系。而互联网迅猛发展将这一特征表现得日见明显。
         


    第四特征:由背景单一变为背景复杂。过去由于生产力和交通条件的限制,使得社区往往由同一或相似背景的人组成。而现在不同职业、不同身份、不同单位甚至不同城市、国籍的人都成为邻里。


    第五特征:由提倡共性变为鼓励个性。在过去人们通过抑制个性、强调共性的方式保证大家生活在一个相对平稳和固定的生活模式中;而在新邻里关系里,大家生活的空间相对变大,私密性增加,因此就有了个性张扬的可能。


    第六特征:由靠社会公德维系变为靠法律、制度维系。旧的邻里关系中更体现道德的因素。但在新的邻里关系中,大家更多地依靠对规章制度和法律的遵守来维持。


    第七特征:由情感波动变为利益损益。过去,情感的波动直接影响邻里关系。而在新的邻里关系中,由于没有太多直接的接触,因此,利益的损益对相互之间的关系影响最大。


    而社区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越来越明显地出现了两个显著的发展趋势:


    第一,社会各部门各领域分化程度提高的趋势。在前现代社会里,社区是整个社会的缩影,集政治、经济、文化、日常生活等等各方面于一体。社会现代化的过程也是这些方面出现分化的过程。就社区而言,首先是现代社区的
非国家化。它不再是国家行政的一个层次,而成为同国家行政相分离的公民社会的一部分。因此,建设文明社区应该提高居民的自我管理能力,适当减少对具体事务的行政干预,淡化社区活动的政治色彩。其次是现代社区的非职业化。一方面,社区仅仅是人们的日常生活的场所,而同社区居民的职业生活没有必然联系;另一方面,原来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由单位即职业生活场所所承担的一些职能,现在改由社区来承担。因此,建设文明社区应该尽量摆脱对经营性活动的依赖,减轻社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负担,其重要途径是使社区工作本身成为一种职业。再次是社区的非血缘化。社区作为人们日常生活的场所固然同人类自身的再生产有密切联系,但这只是就构成社区单元的家庭而言的,而并不涉及社区中各个家庭之间的关系。在现代的社区中,尤其是城市的社区中,社区成员之间主要的联系纽带不再是血缘关系。因此,建设文明社区要求社区居民善于建立和维持不是亲戚关系、同事关系或生意伙伴的邻居的关系。最后是社区生活方式的非排他性。社区成员不仅不必有同样的血缘,而且不必过同样的生活。社区应该有自己的集体认同,但这种集体认同不应该是强制的、排他性的。文明社区中的人们善于在法律和公共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容忍与自己不同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既互相帮助,又尊重他人的私人生活权利。

 
    第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的趋势。现代的社区是“civil society”的重要形式,甚至是主要形式,而“civil society ”既可以理解为民间社会市民社会,也可以理解为公民社会文明社会。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不仅要求社区内日常生活,尤其是文化生活的设施更加先进,而且要求社区居民的知识水平和文化素养的提高、人际关系和个人品德的改善。


    社会文明程度提高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工作日的缩短、闲暇时间的增加、日常生活的重要性的提高。在现代社会,尤其是当代社会,日常生活不仅同职业生活和政治生活相分离,而且对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都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从量上来讲,工作日的减少使得职业生活之外的闲暇时间大大增加,
呆在家里不再是一种无奈(对于没有工作的人来说)、一种必要(对于需要弥补劳动消耗的人来说),而成一种权利、一种更好地实现个人价值的条件。从质上来讲,生活质量的观念在近几年日益深入人心,人们不再仅仅追求可用单个家庭消费品拥有量来衡量的生活水平,而重视物理意义上和人文意义上的居住环境。这些都意味着社区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的加强,也意味着现代社区应力求具备新的功能。


第二节        
建设和谐社区


    新型社区应该是和谐社区、亲情社区、人文社区,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通过一系列的社区建设实验项目,特别是通过对民主选举后的社区进行系统的调查和研究之后,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
—— 社区建设的核心内容是民主自治,社区自治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城市基层社会的管理,它还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功能,关系到政府权威的基层来源,关系到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自治需要得到我国宏观政治体制的支持。在实现社区自治的路径上,选择渐进式的道路是比较合适的,虽然实现社区自治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但社区自治应是社区建设坚持的最终方向。如何能够加强社区民主自治,我们认为,治理模式的转换主要是制度变迁的结果,社区建设实质上是城市基层治理模式的转换,是市场经济背景下的新型治理体制对计划经济条件下城市基层单向性行政管理体制的替代,是一种更高的目标模式(效益更高的制度)对起点模式(原有制度)的替代、转换和交易过程。因此,社区建设的过程实际上是政府与民众、国家与社会的合作过程,是多方互动的结果。


    社区应该在政府和民间
NGO以及社区的共同推动下继续加快改革步伐,建立更加符合社区实情的现代社区结构和社区治理模式,通过制度建设促进对居民参与的赋权。完善自治制度,居民参与实际上就是居民自治,居民参与必须在一定程序下参与,而现在自治制度不完善,使居民参与更多是随机性,无章可循,这也是扩大居民参与的障碍。制度是民主的保证和积累,社区民主也是民主,没有制度完善,民主将趋于笼统,而制度又是保证居民有效监督的依据。将民主自治具体化、程序化、生活化是很重要的,例如在九道湾民主选举之后,九道湾居民通过讨论,依照民主的方式通过了自治章程,这是九道湾民主自治深化的重要原因。社区自治发展的主要任务,除了制度构建问题,而还有就是如何在良好的制度架构下协调关系、完善体制、开发功能,从而使其适应现实社会发展所动员起来的社区民主自治对制度本身的要求。制度运行中关系的调整、体制的完善和功能的开发,所针对是制度实际运行中的理论状态与实际状态之间的距离与矛盾,但是这些努力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完善机制,强化了社区的民主化、规范化管理,居民各项民主权利的行使和落实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建设和谐社区,就需要政府和各方力量,共同推动社区继续深入扩大民主、强化居民自治,更大程度地放权于民,使居民在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能自主地维护权益。只有当民主自治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时,民主自治才可以巩固。例如,九道湾在实行民主选举后,在培育社区居民的民主意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居民可以通过评议、听证、投票来决定社区内部的公共事务,可以通过民主程序来提升自己的生活质量,如晨练场地使用、公共浴池的建立、宠物狗的管理等等,都是在通过具体的实践来实现
四个民主


    建设和谐社区,就必须重视公民教育。公民教育的核心是建立自由、平等、秩序的现代意识,这是居民参与的源动力。要推动民主自治,就要求公民素质必须要提高。政府主导一切的模式使公民的独立意识、参与意识淡化,居民参与能力下降,这和扩大居民参与是无法相适应的。九道湾经验表明,开展公民教育、扩大居民参与,对解决这一问题有重要帮助。社区要加强对居民民主自治的宣传教育
民主自治是社区建设的方向,说到底是社区成员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依靠自己的力量建设社区的一个问题。因此,社区民主自治需要居民的参与,需要有坚实的居民基础,否则加强社区建设只是一句空话。只有广大居民认识到社区的事就是自己的事,社区的困难就是自己的困难,建设好社区就是建设好自己的家,把社区看成是与自己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与社区同呼吸共命运,才能自觉投入社区建设,才能主动为社区的发展尽心尽力,社区的事也能办好。如果社会传媒、政府部门以及社区居委会都能够加强对居民民主自治的宣传教育看成是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工作任务来落实的话,将对社区民主自治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社区工作者们可以通过运用社区宣传栏、宣传橱窗等途径宣传民主自治的目的意义;通过居民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传播民主自治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利用上门走访、居民座谈、居民积极分子等会议对居民进行民主自治的宣传指导;举行以民主自治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等,让居民加深对社区开展民主自治的做法了解和接受,明白民主自治与居民生活幸福与社区安全保障、环境治理、社区道德风尚的建设等等是密不可分的这样一个道理,使民主自治的思想在社区居民中扎根。


    建设和谐社区,需要提高公民参与的能力,增加居民参与的内容。对于增加居民参与的内容,从一定意义上说,社区建设所有内容都是居民参与的对象,居民参与应没有任何障碍,如果居民参与仅停留在政府划框、居民参与、对居民的政治参与进行限制,这必然极大影响了居民参与程度。只有不断扩大社区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区建设,采取一定的工作方法,进行广泛而持续的社会动员,开发社区资源,组织社会成员积极主动地参与到社区建设和发展之中,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应该重视社区居委会的现代模式的组织建设,加强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社区协商议事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的广度与深度,提升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功能。


    和谐社区建设,离不开社区工作者,因此,加强对社区主任的专业培训也是不可忽视的方面
,社区主任的素质高低对社区民主自治有不小的影响,影响着民主自治工作开展的深广度。社区工作者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建设一支职业化、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对推动社区建设具有尤为重要的意义。随着社区建设的快速推进,社区工作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越来越紧迫,社区工作者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需要大力提升,创新能力和社区工作方法需要加强。经验告诉我们,社区主任素质高的社区,民主自治就搞得好些,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就高,社区问题也处理得比较顺手,居民也比较满意社区工作。反之,社区主任素质低,不善于发动居民,不善于用民主自治的理念引导居民投身社区建设,居民就会对社区事务少了些关心,社区居民基础薄弱,社区建设受到阻碍,面临的问题也多,居民对社区工作也不会满意。因此加强对社区主任的业务指导培训,提高他们的民主意识和整体素质,对加强社区民主自治建设十分必要。开展培训的方法形式多样,走出去,请进来;进行理论辅导、感性强化等都不失为培训的好方法。如组织他们参观一些运用社区力量把社区事办好,把社区问题解决好典型示范意义的社区,借鉴别人好的做法;鉴于社区事务纷繁复杂,面对的人形形色色,进行社区工作的切磋交流,易迸发出智慧的火花,所以适时开展一些对口交流、经验介绍,学习座谈等对开拓视野,增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有积极作用;区街道也可每年举办一至两次培训班,请专家讲课,帮助他们充实的理论和实践知识,以适应社区发展的需要。培训应该采用参与式的方法,让居委会工作人员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学习培训的过程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提高的过程,新的矛盾、新的问题,都需要及时加以认识、研究和解决。另外,应加强社区主任述职制。社区主任每年至少两次向社区居民代表述职,汇报自己在组织居民开展社区民主自治的工作和表现,听取述职的代表必须达到半数以上,述职的内容必须真实具体,让居民看得见、摸得着。另外,居民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评价应该定性、定量,这样更容易取得实际效果,才能起到监督居委会工作人员的作用。


    建设和谐社区,民主宣传是必不可少的,我们认为应该进一步加大社区民主自治的宣传力度,积极探索社区民主自治的新途径、新方法。广泛深入地宣传实施基层民主自治的意义,目标、内容、方式、途径和步骤,增进社区居民对民主自治的了解和把握。在我们的调查中发现,很多居民有着极大的政治热情,他们要求民主,要求自治,但我们在党的意图与居民要求的结合点上还有一定的欠缺,这就要求我们去不断地深入研究,寻找最佳结合点,鼓励居民真正组织起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一旦居民对民主自治有了高度的认识,它的参与度必然越来越高,参与层级就会越来越高。对社区民主自治,还必须不断探索新的途径和新的方法,充实新的内容,寻找新的载体。


    和谐社区建设,离不开法制宣传。社区工作者们应该不断地向居民宣传有公民意识、民主自治相关的法律常识的使命;设立法制书架,通过多种资源渠道,为居民提供法律书籍和资料;设立法律咨询信箱,邀请法律专家,定期解答社区居民的法律问题;发放法制宣传材料入户;在社区宣传栏上更多地开辟法制专栏,宣传社区法制,促进居民法律意识增强,促进居民了解有序参与的法律知识。


    和谐社区建设,需要政府更大范围地向社区下放权力,给社区预留更大的自治空间,使社区在本区域范围成为治理主体。只有社区获得足够的自主权和自治领地,真正享有社区内部事务决策权、社区财务自主权、社区工作者选免权、日常工作管理权等权限,社区居民才能真正参与到社区决策和社区事务的管理当中来。


    和谐社区建设,离不开政府与社区
NGO 的积极有效的互动。处理好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应该进一步拓宽公民、社区和非政府组织对公共政策制订和决策的参与面,促进政府和社区更大程度上尊重公民和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政策对话的价值。这是实现社会和谐的重要方面。政府与NGO的良性互动过程应该法治化。政府与社区的合作管理是相互交合的过程,虽然之间也会发生矛盾,而解决矛盾的基础是稳定、明确、共同认可的法治规范。如将政府与社区的权限、职责、关系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加以明确,只有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才能实现良好的合作。九道湾社区直选实验的最大魅力在于,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从政府机关到非政府组织,从政府官员到民间人士和专家学者,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它反映了时代的需求,即政府、社会和自治组织,形成了一个互动的需要,形成一个良好的合作来解决我们面临的社会问题。 因此,应该大力发展社区非营利组织、民间团体。在社区建设中政府、居委会等组织的作用始终是有限的,它很难完全满足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组织化要求。社区的非营利组织、民间团体的培育和发展有利于加强社区成员的沟通,把居民的各种利益整合起来,形成合力,增强居民参与的效能,以此激发社区成员的参与热情。居民参与的组织网络越密,就越有可能进行为了共同利益的合作。居民通过参加社团活动,还能够培养平等主义的意识,形成相互合作的契约主义精神,增强了公民自治的能力。衡量自组织的尺度可以各有不同,但结成组织的自发动力,组织形成的妥协沟通机制,组织成员对组织活动的参与度、参与质量,组织活动开展的频度和效果,成员对组织的认可度和期望值,组织在适当处理共同利益与成员利益上的表现,政府对组织活动空间的保障和支持等等,都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指标。其中,应大力发展专业性的社区服务组织等中介机构。社区中介组织是连接居民与政府组织的桥梁,对于整合社区资源、凝聚社区力量、协调社区矛盾、提供社区服务等诸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是现代社区发展必不可少的主体之一。而目前我国的社区中介组织,尤其是专业性的社区工作组织极其缺乏。因此,政府部门应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资助等形式培育社区中介机构的发展,让中介组织承担起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剥离出来的社会功能。


    在社区自治中,浓厚的社区意识至关重要。同一社区的居民由于共同的社区意识而被凝合在一起,出于对本社区的强烈关注而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人们对社区的归属感与其对社区的满意度有很强的正相关性,社区公共设施的不完善导致居民社区满意度的降低,也影响了居民的社区归属意识。西方国家具有悠久的社区传统,这一方面与西方社会独待的历史与社会传承相关,另一方面与西方国家注重社区公共设施的建设有很大关系。完善的社区公共设施,如公共图书馆、公共体育馆、公园、各种文化娱乐设施等为社区居民定期举行公共交往活动提供了场所。公共意识产生于这种公共交往活动中,人们在相互交往中会自动地调节自己的观念与行动,并与其他人取得共识与一致。因此,在目前的城市化过程中,加强社区规划,建设完善社区的硬件公共设施是形成社区公共意识的重要途径。社区公共意识到形成,离不开共同利益的内因,构建共同利益平台,扩大社区参与程度,动员社区力量、开发社区资源、密切联系居民、及时解决问题,成为居民表达利益、实现利益、维护利益的途径,使社区共同利益得到加强,这将大大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居民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这种情况下,推进基层民主,就有了坚实的居民基础和思想基础。社区的居民将关注社区事务,关心社区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有效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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