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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康 郭永珍: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体系——以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治理理论为视角

时间:2020-11-09 08:47:02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9567


   作者简介:欧阳康,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和哲学系博士生导师,国家治理研究院院长,哲学研究所所长;郭永珍,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提要: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直接关涉到党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的实现。本文以“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治理理论”为研究视角,宏观论述了党不断创新社会治理理论的客观必要性。在此基础上,从社会治理理论所蕴含的治理理念、所倡导的治理方式及所追求的治理目标三个维度,探讨了党对社会治理理论的不断创新与升化,指出社会治理理论是党基于中国社会治理实践经验的智慧结晶,是新时代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体系的必然选择,是党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和社会治理理论的丰富和创新性发展。

   关 键 词:中国特色国家治理体系/社会治理理论/创新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Social governance theory/innovation

   标题注释: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研究”(教社科司函(2014)177号),国家社科规划办重大委托项目“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哲学基础”阶段性成果(16ZZD0460)。

   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领导全国人民不断开展国家和社会治理实践活动,在此过程中,党领导人民及时总结国家(社会)治理实践经验与教训,尤其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适时提出“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1]这一具有指导性意义的新思想。随后,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这是党首次将“社会管理”上升为“社会治理”思想,标志着党在国家和社会建设理念方面的重大转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大则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并在报告第八部分直接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为标题。2019年10月,党在十九届四中全会创新性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2]由此,“民主协商”“科技支撑”等重要元素被党中央与时俱进地纳入我国社会治理体系,这是党对我国社会治理理论的新概括和新发展。从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快形成……社会管理体制”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治理体系”;从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到“社会治理制度”,再到“社会治理共同体”,充分体现了“创新社会治理理论,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已成为我们党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课题。总之,纵观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理论轨迹,党关于社会治理理念的相继提出和内涵升华,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坚持将“以人民为中心”思想融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标志着党在国家社会建设领域执政理念和治理方式的巨大转变。

   一、中国共产党创新社会治理理论的必要性

   (一)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的必然选择

   为积极应对复杂国际形势带来的新挑战,有效破解我国社会转型期凸显的各类复杂矛盾与冲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致力于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更是新时代推进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行动指南。国家治理体系包含一个国家各领域各层面的治理活动。其中,社会治理体系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宏观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社会治理理念、治理体制机制和治理方式方法的创新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的客观需要。有学者曾提出“任何和谐社会都不可能自动到来,它凭借的只能是对社会治理,特别是善治的不断尝试和努力。社会治理和善治应该成为更新社会管理观念,推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改革创新的主要方向”。[3]因此,我们应当在国家治理大框架下不断尝试和努力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方法,根据不同领域自身特点对社会治理的内容与方向要有精准把握,譬如中国乡村社会治理、基层党组织的治理等领域。一方面,我们要全面总结、准确把握、系统分析其各领域治理现状、所存在的问题及其背后隐藏的深层次原因,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积极探寻有效治理的措施或办法,力争各领域多层面开展的社会治理活动都能取得实践成效;另一方面,还应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成果并上升为成熟的社会治理理论。毋庸置疑,这是我国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与理性选择。

   (二)现代社会治理理念与中国传统治理文化有机融合的需要

   历史悠久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蕴涵着极为丰富的治理思想,历史上诸多治国理政的“良方”对当前我国深化改革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仍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有关国家治理的论述,早在我国战国时期《尹文子》中便有“圣人之治,不贵其独治,贵其能与众共治”的记载[4],其含义是圣人治理国家,不贵在他仅靠自己的能力来治理,而贵在能与众人协作共同治理。再如明朝思想家黄宗羲在其名作《明夷待访录》中所著述的“治天下者既轻其赋敛也,而民间之习俗未去,蛊惑不除,奢侈不革,则民仍不可使富也。”[5]其意为要治理好天下,不仅要减轻百姓赋税,还要革除社会陋习,如果不能消除社会上的蛊惑巫术和奢侈之风,那老百姓仍然是不可能富裕起来的。由此可见,无论是战国时期重协同的“与众共治”还是明朝的“革除社会陋习”,都是我国传统文化中有关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思想精华。毫无疑问,继承这些传统文化中的治理思想精华是中国治理实践活动不断取得成功的文化基础,更是新时代构建国家治理体系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不可或缺的重要理论资源。审视当下,我们若只单纯继承传统治理精华还远远不够,应将传统治理精华根植于新时代中国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实践土壤,不断创新和诠释现代社会治理理念,进而推进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最终实现传统治理文化与现代治理理念、治理规律的有机融合。

   (三)新时代中国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

   进入新时代,中国社会各领域多层次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方面,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给我国未来社会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对未来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目标。要实现这些新要求新目标,就亟须在先进社会治理理论的指导下不断探寻当下我国社会建设的新方法新手段新途径。另一方面,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互联网+”技术的触角已延伸到我国大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其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滋生出诸多矛盾与冲突,如网络欺诈、网络谣言及国际网络恐怖主义等多种网络社会冲突等。网络社会作为新时代中国社会建设的重要新场域,其规范运行迫切需要党不断总结网络社会治理经验,适时凝练并提出网络社会治理理论,以指导有效开展网络社会治理实践活动。因此,新时代奋力推进中国社会建设,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需要党带领广大民众深入分析我国社会良性运行的体制机制及内外条件,与时俱进创新社会治理理论,这是中国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

   二、中国共产党对社会治理理念的创新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创新社会治理首先要创新理念。”[6]近年来,党根据我国社会发展新情况,与时俱进的提出一系列社会治理新理念。

   (一)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与“社会治理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以广大人民利益为根本坐标,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7]这是党的领导人在中国历史上首次明确提出创新社会治理,是党在长期的社会治理实践基础上,不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智慧创新和凝练升华出的当代社会治理新理念。随后,党的十九大给这一新理念又增添了新内容,即进一步表述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作为党载入政策文本的一种新型社会治理格局,是党对社会发展规律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更是对过去社会治理理论的创新、发展和升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从“格局”到“制度”的演进和发展表明,党对我国社会建设从过去较为宏观的设想层面走向更加务实的制度执行层面。该新理念倡导要构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以制度助推社会治理重心不断向城乡、社区等基层下移,充分发挥企业及社会组织的作用,切实实现政府治理和城乡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局面;主张打造一种人人参与治理实践活动的现代新型社会治理结构关系,以及全民共享治理成果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因此,“打造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与“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无疑都是对我国传统社会治理理念、治理主体结构和治理目标等多个层面的重大革新与突破。

   (二)倡导服务型政府的社会治理理念

   早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关于服务型政府的理论开始悄悄地孕育。[8]经过多年的孕育发展,政府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传统管理理念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将“社会管理”提升为“社会治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9]这单从字面上就彰显了我国政府治理姿态、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的巨大转变,即从过去的全能管控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社会治理理念之所以被党中央认同、接纳并倡导,这源于其比传统的政府社会管理理念具有更大的优越性,它摒弃了过去自上而下、单向实施的管理型政府社会治理模式,代之以更加入民、入心的服务型政府社会治理理念及模式。因此,服务型政府治理理念及模式不仅是当前我国政府改革的一种方向,更是贯穿社会治理实践过程的一种新思维。

   (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10]继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11]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12]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思路强调依托国家治理体系提升各主体管理各项社会事务的能力,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一个重要层面,它受国家治理思路的宏观指导,具体体现在党中央适时提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体系。为此,近年来党和政府不断完善社会各领域相关制度体系,主张运用相关制度尤其是法律制度建设国家,与此同时,努力强化民众遵照制度办事的意识,争取把国家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增强社会治理的效能,不断提升各治理主体的社会治理能力,为彻底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夯实根基。

   (四)将改革创新贯穿社会治理的始终

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10月在欧美同学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讲道:“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13]由此可见,将“改革创新”贯穿于治理的全过程亦是当前我国社会治理的时代要求和社会建设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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