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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川:三农问题、土地制度改革与国家前途

时间:2012-08-29 23:01:18 作者:牧川来源:爱思想阅读:9104


  1、土地的集中是必然趋势,怎么集中?

  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将会脱离土地和农业,这是大势所趋。新一代的80后、90后、00后农村青年大部分已经不会种地,不愿意搞农业,他们大部分都会离开土地。不过虽然他们会离开土地,但相当一部分人还是不会进入城市。中国的人口规模和资源紧张状况,决定了中国无法像美国那样将98.2%的人口留在城市。仍有相当大一部分人会留在农村。不过不管怎么说,土地的进一步集中是必然趋势。未来10年,等到平均年龄57岁的农业劳动力退役之后,土地的经营制度将大变。不是主动的变,就是被动的变。

  土地的集中,有可能是在现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的基础上承包给种田大户;也可能是在现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的基础上组建起农民合作社;也可能是废除现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实行土地的集体经营使用,类似建国初的人民公社,然后按照各个集体中农民的人数来分配收益。这几种生产方式都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在土地集中的基础上,由农村合作社、集体公社、或者种田大户采取先进的节水、节肥、高产、生态、环保的科学技术来经营土地和农业,这也是一大趋势。

  不过,也可能出现另外一个趋势,那就是土地的私有化。土地通过买卖集中到少数人或者外资手中,目前很多媒体、学者、官员都在鼓励这种方式。虽然土地私有化为我国宪法所不容,但是当土地非法流转、非法买卖达到一定规模,制造出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的时候,要用法律手段去解决此问题就不那么容易了。甚至于他们将会有足够的体制内外、国内外资源,逼迫政府和公众,修改宪法、法律。

  2、科学种田和农业基本设施建设

  在土地集中的基础上,由农村合作社、集体公社、或者种田大户采取先进的节水、节肥、高产、生态、环保的科学技术来经营土地和农业,这也是一大趋势。当然,从农民的收益角度来讲,在确保技术支撑的条件下,农村合作社、集体公社的组织方式更符合农民的利益,私营资本为主导的种田大户还是会与农民争利。

  中国要解决粮食和农业问题,农业基本设施建设和新技术的作用将愈来愈显著。将沙漠改为绿洲,将贫瘠的土地改造成为高产田,将高产田改成超高产田或者高质量的有机农业田,重点用于种植粮食、油料作物。中国的粮油自给率仅有80%,粮油作物种多了可以出口,可以储存,可以用于粮食外交。蔬菜瓜果作物的种植,则不能太多,过剩了,菜贱伤农。

  当前社会,农民没有资金、没有技术,难以获得先进的技术,难以进行农田基本设施建设。但是在土地集中之后,农民可以与一些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国家也可以给予政策扶持,在税收、贷款、补贴等方面给予扶持。

  最近这些年,由于农村组织的涣散,一些地区的农田基本建设已经荒废。在农田基本设施建设方面,国家可以采取一些措施,组织村集体参与建设,绕开包工头,避免大多数利益为包工头所得。农民亲自给自己干活,不仅重视质量,也便于以后的维护。

  另外,国内的科研机构和院所也应该予以整合。2010年至今的转基因大讨论,暴露了我国科研机构、科研体制存在的诸多问题。国内农业的科研机构、院所太过分散、实力太小,重复低水平的研究。科研机构和中国农业、农民一样,也是一盘散沙,很容易就被跨国公司所分化瓦解,成为跨国公司的工具。

  我们应该将科研机构和院所的资源有效整合起来,做于国于民有利的研究。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研究,避免大而化之的空泛的研究,科学研究应能理论指导实践,研究中国亟需解决的问题。让科研院所真正根据中国国情、各个区域的自然条件情况来进行研究,(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并将其研究成果有效应用于实践。

  3、农民的出路在哪里?

  在土地问题之外,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那些离开土地和农业的农民,他们的命运和生活出路如何安排?国家如何转变发展模式,在城市创建更多的就业岗位,吸引农民就业?还是在农村创办集体经济,吸引农民就业?还是像一些人所主张的“资本下乡”,将城镇工商业积累的科技、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吸引到农村去?或者农民卖地,获得短期收益,但是却没有稳定工作和长期收入?亦或其它正在现实中运作的方式?

  这个问题的重要性,超过农业问题和粮食问题。相比9亿多农村人口(户籍人口)的工作、生活问题,农业问题和粮食问题还是比较好解决的。如何稳定农村,如何避免继续扩大的两极分化,如何建立起农民增收的长效战略,如何提高农民的地位、增强农民的话语权,如何让农民分享改革的好处,这才是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

  

  四、解决三农问题的六条路

  

  1、土地私有化,美其名曰“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造就大地主和无地农民

  第一种道路,土地私有化,这是目前很多主流媒体非常推崇的一种思路。破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土地私有化,让农民自由卖地,美其名曰“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投资者接手农村土地。许多自由派经济学家、房地产老总、私营企业主,甚至政府里的一些官员都在宣传这种思想。

  比如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必须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先从政策上、然后再从法律上,明确农民对承包地和宅基地拥有长久的使用权。……如果给了农民长久的土地使用权,就应该允许其流转……所谓的长久使用权,我的理解是,除了重大的自然灾害和不可预测、不可抗拒的变化,就是拥有永久的使用权。这样的使用权,可以通过自愿、平等、有偿转让,使其他投资者可以比较放心地进行投入。”

  还有房地产老总任志强观点:“土地不私有化是不行的,集体所有制是一个没有明确产权概念的东西。”他的意思是乡镇干部在卖集体土地时,严重腐败,干部拿大头,农民拿小头。他说,“如果土地私有化了,他们就钻不了这个空子。”

  许多自由派经济学家也是这个观点,张维迎:“土地应该私有化,土地的交易应该完全按照市场的逻辑去做,这样才可以真正保证农民的利益。现在的土地交易当中,充满了强盗的逻辑。”

  这种观点也得到了许多国外力量的支持,比如美国自由派经济学家陈志武文章,《农村土地私有化后结果不会比现在糟》。

  2012年2月27日,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社会》也是这个意思。报告一方面提出中国应对现有的国有金融机构进行全面的商业化,国有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管理应该更像私人金融机构(也就是为美国人民所痛恨的华尔街的金融机构),另一方面中国应大幅缩减庞大的国企规模,潜在含义就是国企私有化,由外资和国内私人资本接盘国家经济命脉。世行报告还特别对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度提出改革意见,要求农民享有永久的土地所有权,也就是土地私有化。

  看起来这些国内外大牌都都很关心农民的利益,其实他们更关心自己的利益。土地私有化对他们最有利。若是土地私有化了,农民有权利自由买卖土地,房地产商、资本家就可以自由买卖土地。他们可以从农民手中以极其低廉的价格拿地,比从现在的政府手中拿地要便宜很多很多,常常只有政府手中土地价格的几十分之一。这对他们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现在的征地过程中存在的腐败行为、强盗逻辑,只是行政问题、执法问题,应该采用严刑峻法去整治,应该改变补偿方式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土地地租价格上涨的利益。但是很多人却因此试图去改变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本末倒置。

  资本和一些腐败官员结合在一起,暴力征地、拆迁,农民无法享受到土地地租价格上涨的收益,这其中的关键因素是农民没有监督、制衡官员的权利,农民是一盘散沙,太弱势。在农民是弱势群体的大背景下,即使土地私有化了,农民一样无法得到土地地租价格上涨的收益。不仅无法得到合理的收益,而且丢失土地的速度会更快。

  禁止土地私有化,禁止自由买卖土地,资本便常常需要借助权利系统,采用腐败、黑恶势利等手段,或者暴利拆迁、或者欺骗农民,圈占土地。这样的做法是违反宪法的,忌惮到法律的威严,他们圈占土地的速度并不快。另外即使他们得到了土地,也只是得到土地的几十年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但是当土地私有化之后,国内外的大资本就会像狼一样同时扑向农民。权利系统内的腐败官员也会直接转化为资本,扑向农民。他们将采用合法、非法的各种方式,欺骗农民、欺压农民,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全部搞到手,他们圈占土地的速度将大大加快。(温铁军教授有类似观点:“在目前条件下,在禁止土地私有化和自由买卖的条件下,资本必须借助权力的配合,才能达到“圈地”的目的。如果实现私有化和市场化,那么,终结的不是“圈地”,因为权力可以直接转化为资本,继续不受制约地以市场的名义进行的“圈地”,这种做法对农民的损害将更彻底更严重。”《温铁军: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与土地私有化的理论逻辑——缓解三农问题的道路之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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