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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改革下半场:从效率优先到效率与公平均衡

时间:2020-08-25 10:49:06 来源:经济观察报阅读:14243




  二是资本市场结构性矛盾突出,主板市场、场外市场及其供求关系失衡,发展次序、速度、比重、政策等,存在重大体制性困境。

  三是资本市场化进程失序,产品的市场化滞后于资本的证券化,实体资本的证券化滞后于金融资本的证券化,金融基础产品的证券化滞后于金融衍生产品的证券化,造成体制性利益流失或输送,以及经济运行中的脱实向虚现象。

  四是发行退市、供求机制等基础性制度建设长期滞后,监管机构不尽适当地分别在A股需求侧和“新三板”供给侧进行花样迭出的片面性“创新”,供求扭曲失衡,风险交叉复杂,市场险象环生,致使监管当局顾此失彼或头疼医脚,其中的突发事件和股市灾变已成佐证。

  总之,资本市场的供求严重失衡、开放创新失序、结构人为扭曲、直接融资受限、企业融资艰难等,让社会付出了不菲的学费,并且不得不设“科创板”以弥补市场缺陷。相关改革需要的或许并不是什么艰深的专业知识、精细的技术工具或高超的“创新能力”,更多的是需要遵循基本市场规律,进行供求关系对应、市场结构均衡、准入退出便利等基础性市场制度建设。

  谈分税制改革:零基分税条件已经具备

  经济观察报:财税改革是中国具有基石意义的改革。对于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之前评价颇高,但您对分税制的优缺点剖析的很透彻。在您看来,真正的“分税制”是怎样的?中国的分税制接下来如何深化改革?

  孔泾源:改革开放初期实行财政包干制,中央与地方通过一对一的谈判,达成的收支基数、上缴或补贴数额,缺乏客观性、透明度,交易成本高。经过十余年的运行,包干制直接导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即所谓“两个比重”)下降。

  自1994年起,在原财政包干体制确定的地方上解和中央补助不变、不触动地方既得利益的条件下,对财政收入增量分配进行分税制改革。包括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建立税收返还制度,建立新的预算编制制度和税收征管机构等。

  分税制改革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制目标、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财税领域涉及范围最广、调整力度最大、影响也最为深远的一次体制改革。改革的直接效果是,迅速扭转了“两个比重”下降趋势;长远看,则是奠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税基础,意义十分重大。

  但由于改革路径、财税模式和国情性质等因素,分税制改革的体制光谱和长期效应则要复杂得多,直接影响当时直至后来的制度运行、财政绩效以及经济调节功能和公共服务效果。

  一是分税制改革具有极为明显的转轨特性和照顾地方既得财力特征,原有体制形成的地区间财税差距不仅得以持续,并且有继续扩大的趋势。二是迁就地方既得财力的“基数不变、增量分成”妥协性方案,明显存在收入上的分税制与支出上的分成制的内在冲突以及地区间财税关系的逆向调节效应。三是以计划体制行政层级为基础的分税制,先天地存在“衣不合体”“僧多粥少”、面临省级以下无从逐级贯彻分税制原则的体制困境。为此,财政部门进行过甘苦自知的“省直管县”“乡财县管”等建立三级基本财政架构的改革试验。四是我国是单一制主导下的分权体制,注定了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责任关系不会完全界定清楚、甚至也不可能界定清楚。五是分税制的建立完善与有效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行政层级改革、事权财权责任界定以及相应的法治基础建设等重大、众多体制条件。

  经济观察报:2018年开始的这一轮国税地税合并之后,是否有可能出现地方财力紧张、进而再度重复1990年代那种杂税增加的情形?

  孔泾源:不是杂税,而是杂费。县市以下基层政府没有主体税种,只能想方设法收费。但关键还是基础性制度建设问题。自1994年建立分税制财政体制后,20多年来,对其进行调整改革和制度修复的努力始终没有停顿过。新近推出的社会期待甚高的改革政策,几乎仍然在做过去难以做好、今后也未必有效的基本功,一些重大改革又回到或徘徊在起始点上。包括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及财权责任,探索建立省级以下政府财政分税体制,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扩大共享税范围和共同支出责任。

  但是,体制特性所决定的各级政府之间事权不清、财力难以划分,派生了分税制的意愿与共享制的趋势之间的背离与冲突,以及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妥协性渐进改革方式,使原本就已经错综复杂的财政体制经过多次反复扭曲,变得很难在分税制的基础性制度建设上有所作为,扩大共享税范围也是势之必然。以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增值税为标志,共享税范围继续扩大,主导地位更加巩固,近乎无税可收的地方税务局最终与国家税务局“分久必合”、重归一体。为缓解地方财力紧张,伴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相应地调整了中央与地方的增值税分税比例。

  分税制需要前述体制支撑,所以我们也不可能实行彻底的分税制,收入上的分税和支出上的分成,很可能是很长一个时期的现实状况。但是,分税本身一些简单的基础性条件——比如零基分税,应该是有条件和能力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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