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12 15:51:45 作者:杜增斌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1946
前不久,小学生家长举报某大学教授的事成为舆论热点。有主流媒体发声支持大学教授。有些“网友”认为现阶段学生家长投诉教师过多,干扰了教师们正常工作。“不实”举报构成对教师的诬告,应治理诬告,使投诉有成本,诬告者付出代价。呼吁应为教师撑腰。可谁为受欺凌的善良的笨小孩们撑腰呢?

全国各地很多学校都发生过学生抑郁自残,自尽的事,大都被学校捂住了,个别没捂住发到互联网上的被有关单位及时舆情处置了。有很多品学兼优的学生应遭遇老师的偏见、成见,不问原委的批评责骂,不分青红皂白的击打,导致心脉受损,抑郁成疾,成绩下降。校园欺凌、同学霸凌的事由来已久,有了互联网特别是视频普遍应用才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邯郸未成年人杀人埋尸案使人们对未成年人犯罪有了更加深刻的认知。各地专门学校加速建设,投入使用。教师正常工作被学生家长投诉干扰和学生被老师猥亵、被学校领导强奸,没有可比性吧?保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比保障教师正常工作更应当优先安排部署吧。
很多没有亲身经历过欺凌的人纳闷学生受欺负了为什么不向老师反映?因为可能被老师二次伤害。人是有差异的,学生的本心、家教、语言表达能力、吵架能力、打架能力的差异是明显的。有的学生受同学欺负了自己有理也表达不出来,有的学生欺负了同学还能无理辩三分,甚至辩十分。很多老师只在乎是学生们是否服从自己,并不关心谁善谁恶谁对谁错。有的老师主观主义,偏听偏信,对有的学生说什么都信,有的学生说什么也不行。也有几个学生合伙针对,诬陷一个同学的,老师简单以人数多寡武断真假是非的情况。
善良纯真的学生受同学欺凌了向老师反映,不是所有老师都能保护弱者,撑腰善良。还有可能被老师嘲讽“笨”,嫌弃学生“告状”烦,“你为什么不还手?”再一次受欺凌还手了,又被老师批评“你怎么也打架?不学好”。善良的学生怎么做都被认为是“错”,都被批评指责。而心眼坏的学生会狡辩,并不一定会受到老师批评,甚至还会装委屈,指出受欺凌同学的“错”。即使受到批评,不痛不痒,自然毫不在乎,毫不悔改。欺凌无成本,欺凌者不受惩处,自然变本加厉地继续欺凌同学,他们还会逐渐精准地欺凌到达不到受实质惩处的程度,实施欺凌前准备好了如何应对老师批评,学校调查。欺凌者有恃无恐,受欺凌者忍气吞声就是这样形成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是规定了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但是我国法治体系对违法行为有刑事、民事、行政多重追责规定。法律也不鼓励法人、公民在不被追究责任的范围内肆意违法。不鼓励人们通过违法行为获得利益。假设人们都钻法律空子在不被追究责任的范围内肆意违法危害国家安全、侵犯他人正当利益,扰乱社会秩序,那社会成啥样了?党的奋斗目标是社会海清何晏,可不是没有犯罪。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惟贤惟德,能服于人”。对于校园内发生的事,以学术名义,玩弄文字游戏,区分所谓“摩擦”、欺凌、霸凌,有什么意义呢?学校对不构成欺凌的欺负行为可以不管吗?如果界定权力在学校,那么为了政绩,学校自然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都界定为“摩擦”,不用费心费力治理防范治理欺凌了,掌握舆论即可。实践中有很多已经发生暴力殴打了,学校负责人坚称不构成欺凌的事。
王阳明在《传习录》中提到:‘善念发而知之,而充之;恶念发而知之,而遏之。假设学校对不构成欺凌,不需要公安部门受案的恶性行为不遏制不处罚,将会有处理不完的欺凌行为。人之初性本善,可当儿童心中善的信念被打破,还能坚持以善要求自己吗?小学生作恶却不受制裁,岂能不充之?会以恶为对,以恶为能,以恶为傲。一个善良的小学生,长期被同学以小恶欺负,后果会怎样?假如是大学教授的孩子长期被同学“摩擦”“推搡”呢?假如教育部领导自己孩子被同学“摩擦”、“推搡”,会不问不管吗?
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学校如果不区分善恶对错,何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全民守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公民从小守善长大后才可能守法,假如从小练就了作恶犯错但就是达不到被制约被惩罚程度的“本领”,那么长大步入社会后自然不会遵纪守法。教育的职责是培养守法公民,而不是培养“经常违法但不犯罪”的无良混混。出高分学生是学校和教师的成绩,培养出习惯性违法的公民是不是也应该追学校和教师的责任呢?
善良,不欺负人,不侵害他人利益,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一个没有善念的人不可能真正爱国,即使考试成绩优秀也是伪装的极端利己主义者。一个善良的小孩没有得到各方面切实保护,友善的行为在学校没有得到老师撑腰表扬,长大后有了社会学知识,认知到自己被欺凌的顶层设计层面原因,还能爱党爱国,那他的格局得有多大啊!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厉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风腐同查同治,努力实现“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学校应当加强校风建设,使每一个学校不想恶,不敢恶,不能恶。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鲜明特点是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教育部门的工作不应止于没有霸凌、欺凌,各级学校应当承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责任,扬善抑恶的义务,培养守法公民的主体责任。假如校园内学生之间“互相推搡,积极摩擦”,同学们在摩擦中锻炼了社交能力,提高了受欺负忍耐力。能行吗?难道没有比推搡有趣的课间活动吗?那学校道德教育、法治教育成果呢?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德育、法育工作做到位做出成效。学校工作做得好,培养善良守法公民,将来的社会秩序就好,就能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反之,欺凌者和受欺凌者都不会心智健康。社会治理难度大,严重影响中国式现代化质量。
治理校园欺凌的本质工作是教导学生们如何友善相处。校长教师做友善教育是主动,处理欺凌是被动,工作不到位发生霸凌是严重失职。对于小学生,相比文化知识灌输,如何友善处理关系,如何坚守心中善念抑制恶念,如何应对他人恶念恶行,更需要家长和老师悉心教导。
小学同学之间有“摩擦”的必要吗,对于“社交摩擦”是越多越好还是没有才好。老师是否应该配合家长教育引导学生如何减少,避免“摩擦”,如何应对“摩擦”,如何友善相处。推搡有善意的吗?低年级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极弱,推搡也是有风险的。“摩擦”是坏学生欺凌同学前的试探。教育工作者与其挖空心思玩文字游戏区分“社交摩擦”和欺凌,不如认真区分善恶对错,保护善良。对恶念恶行,早遏制早惩罚,莫等到发展成欺凌、霸凌才处理。
不是所有人都心存善念,能区分善恶对错。有的人过度社会化,精致利己主义,为实现目的不择手段,只有在自己利益受损时才想到拿善恶说事。人民教师必须心存善念,有区分善恶对错的耐心和能力。教师的道德修养应高于其他职业人员,不应拜高踩低,看学生家长社会地位对不同学生采取不同态度。教师不应以貌取人,更不应该以工作便利谋取私利。应多关心善良的笨小孩。希望教师们不要不经询问,没有全面了解就说“一只巴掌拍不响”等不负责任的话。
教师更不应该以工作便利谋取私利。建议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纯洁性建设,别因为少数教师心术不正影响教师整体形象。希望广大教师自觉抵制特权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平等,适应社会发展,坦然接受监督。
抑郁至死,被校园欺凌霸凌毁了一生的人不计其数。掌权者能一时管控舆情,可历史真相不会磨灭。希望教育部门积极践行正确政绩观,创造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政绩。(杜增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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