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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俊:推进“三农”理论和制度创新 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

时间:2012-11-10 16:01:55 作者:韩俊来源:爱思想阅读:7198


  (二)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基本方略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这是在科学分析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的重要思想,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战略。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是建立新型城乡关系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前,我国城乡之间一直未能建立起良性关系,导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凝固化。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城乡联系显著增强。但是,城乡分隔的二元结构体制尚未从根本上改变,城乡差距过分悬殊。在我国经济发展的现阶段,如果不统筹考虑城乡经济社会的发展,如果不着手从根本上改变城乡分隔的二元结构体制,不仅会对扩大内需、繁荣市场、实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形成制约,而且对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也将带来负面影响。因此,从根本上解决现阶段的“三农”问题,不能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必须重点解决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体制性矛盾和结构性矛盾,改革城乡分治的各种制度,发挥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带动作用。

  (三)“两个趋向”:发展阶段新判断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明确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即: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倾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倾向。在2004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我国现在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的重要判断。 “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是对国际发展经验的精辟总结,是对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的科学判断,是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重要论断。

  进入新世纪初,从发展阶段来看,我国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根据国际经验,采取相应措施,以工业反哺农业,是工业化中期阶段带有普遍性的现象。例如,日本在战前处于以农养工阶段,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开始转向工业反哺农业阶段。韩国在上世纪60年代中期以前还从农业部门抽取工业化资本,自60年代末开始转向保护农业。工业反哺农业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现象。许多国家的经验表明,当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速,国民经济发展到工业对农业反哺期时,如果及时加强农业、反哺农业,整个国民经济就会协调健康发展,顺利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反之,如果继续挖农业、忽视农业,就会出现农业萎缩、贫富差距悬殊、城乡和地区差距扩大,加剧社会矛盾,甚至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

  (四)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方针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工业反哺农业,其实质是要处理好对农民“取”与“予”的关系,加大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十六届五中全会第一次把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作为政策的导向性要求提了出来。此后,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各项政策相继出台,政策范围不断拓展,公共财政对农村发展的支持由原来比较狭窄的农业生产向农村公共服务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延伸,逐步把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文化、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农村能源逐步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实现了对农民由取向予的重大转折,开始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历史性转变。

  城市支持农村,就是要加快城镇化进程,城市向农民敞开大门,为农民进城就业创造更多机会,使农民在城市有长期稳定的生存手段,为农民进得来、留得住创造更好的制度环境。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立足于实现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立足于消除农村劳动力流动的体制障碍,立足于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权益,立足于保障农民工平等享受公共服务,(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从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有力地促进了农民转移就业,有力地保障了农民工的各项权益,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工队伍的健康发展。农民工一头连着农村,一头连着城市,促进了城乡之间劳动力和资金双向流动,既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发展,也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举措。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曾多次出现在党的文件中。十六届五中全会 《建议》再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目标和要求,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涵盖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六)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基本方向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我国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 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

  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一是必须充分认识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二是必须顺应世界农业发展的普遍规律和发展趋势;三是必须充分考虑我国农业现代化新阶段所遇到的主要障碍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阶段。相对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而言,我国农业现代化滞后问题仍很突出,农业现代化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短板,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最突出问题。从世界各国经验看,农业现代化主要有四种模式:一是以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为代表的地多人少的发达国家,选择了发展大规模家庭农场的道路;二是以日本、荷兰等国为代表的地少人多国家,选择了发展小规模家庭农场的道路;三是以德法等国为代表的资源禀赋状况介于前二类之间的国家,选择了发展适度规模农场的道路;四是以巴西、阿根廷等为代表的拉美国家,选择了大规模农场和小农户并存的发展道路。我国的资源禀赋决定了我们不可能走北美等发达国家以大规模农场为特征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更不能选择拉丁美洲大公司农场与小农户并存的 “双元化”的农业现代化模式。我国国情决定了改造传统农业的现实途径,是大力提高家庭经营的集约化水平,而不是片面追求扩大土地经营规模。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农村人口比重很大的发展中大国,吃饭问题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把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作为首要目标。可以说,坚持农村家庭承包制度和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在任何时期都是我国农业现代化不能突破的“两条底线”。

  (七)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格局: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要求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 《决定》明确提出,在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要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 《决定》对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具体来说是完善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重点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等方面取得突破。

  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根本要求,意义重大而深远。新阶段农民需要政策激励,更需要制度公平,在制度上保障农民权益,建立城乡公平的制度框架,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根本要求。解决好“三农”问题,必须切实改变“三农”在资源配置和国民收入分配中的不利地位,改变城乡之间不平等的要素交换关系,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这一深层矛盾,让城乡全体居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形成城乡良性互动、协调共进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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