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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案182亿罚款后,反垄断如何改写互联网规则

时间:2021-09-12 08:24:05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阅读:7564


阿里巴巴杭州总部西溪园区。图/IC

反垄断改写互联网规则

本刊记者/陈惟杉

发于2021.9.13总第1012期《中国新闻周刊》

2020年10月,美国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发布400余页的《数字市场竞争调查报告》,认为脸书、谷歌、亚马逊、苹果四大科技巨头利用平台经济模式,扮演“守门人”角色,拥有控制其他商业主体命运的权力,损害了市场竞争和创新。莉娜·可汗(Lina Khan)是这份报告的执笔人之一。

这份报告的思想源头,可追溯至2017年莉娜·可汗发表的论文《亚马逊的反垄断悖论》(Amazon's Antitrust Paradox),引述《纽约时报》报道称,“亚马逊已然成为全美最大的零售商,却对通过提价获取利润不感兴趣。”这与人们的直觉不符,随着市场占有率的提升却没有通过提价获取更多利润,亚马逊还应该成为反垄断的对象吗?“悖论”形容了反垄断遭遇互联网平台经济时遇到的尴尬,莉娜·可汗认为,仅按照现行反垄断框架去理解像亚马逊这样的平台企业是否涉嫌垄断,会因其并未损害消费者福利而放过它,却忽视其市场支配地位带来的负面影响。

就在两个多月后,中国互联网企业同样感受到了反垄断的冲击力,标志性事件是2020年12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市场监管总局)宣布,根据举报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只过了107天,今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阿里“二选一”的反垄断调查结果,182.28亿元的罚款创下中国反垄断行政处罚纪录。

在高层对于资本无序扩张的忧虑下,2021年成为中国互联网反垄断实质性启幕之年,中文互联网的发展规则有可能被改写,但推进之路并不容易,面临监管力量、技术难度、尺度拿捏等诸多挑战。“市场监管总局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只有四五十人,力量恐怕不及像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巨头应对反垄断的法律团队,如果没有更高层级的决策作为支撑,想要查处这种企业难度太大。”一位反垄断领域资深律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如何整治掐尖并购

去年12月,阿里、阅文、丰巢因违反《反垄断法》各被罚50万元。这也是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对协议控制架构(VIE)企业违法实施集中作出行政处罚。当时总局反垄断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尽管罚款额度较低,但向社会释放加强互联网领域反垄断监管的信号。

《反垄断法》定义了三种垄断行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目前针对互联网公司的行政处罚多集中于“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共45起案件被指实施经营者集中前没有依法申报。所谓“经营者集中”,指企业并购、设立合营公司等行为,需要通过申报施行事前审查,再决定是否放行。

互联网公司通过并购获得某一细分市场的高占有率屡见不鲜,但众多并购没有申报,更难言接受反垄断审查,如今倒查,已是“生米煮成熟饭”。

以并购高发的2015年为例,美团大众点评、滴滴快的、携程去哪儿等并购案无一申报。2016年,滴滴又与Uber中国合并,直到2018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才表示调查这起合并案,但至今无果。有接近市场监管总局的人士说,“怎么可能近3年仍在调查,实际就是不了了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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