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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从“创置社田”到“农地减租”

时间:2018-06-02 10:33:12 作者:李军来源:《开放时代》2018年第3期阅读:6745


  【内容提要】 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对土地问题的探索历经三个阶段。定县实验时,平教会对土地问题已有初步认识,但生计教育的重点是改良农业和建立合作社。战后的华西实验明确将土地问题视为乡村经济的核心,提出统租分佃和创置社田的方案,这体现了平教会希望通过温和的方式和组织生产的力量解决土地问题,达成合作化和组织化的生产生活模式的乡村改造目标。然而,创置社田难以实施,平教会转而积极协助政府推行农地减租,同时也不放弃统租分佃的努力。平教会的和平土改历程始终充满着张力,这使其土改探索基本停留在方案层面,难以付诸实践。

  【关键词】 平教会,土地问题,创置社田,农地减租

  考察近代乡村建设史,很难绕过晏阳初领导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以下简称“平教会”)。作为一个具有启蒙和改良意味的知识分子民间社团,平教会对社会改造一直抱有浓厚兴趣。其工作重心经历了从平民教育、县政实验到经济建设的演变。本专题中潘家恩和张艺英、温铁军的文章①对此都有涉及,本文拟继续深化,结合近年公开的华西实验区档案,梳理平教会探索土地问题的历程②,以进一步揭示近代乡村建设的复杂面向。

一、定县实验:初步认识土地问题

  1923年夏,以“除文盲,作新民”为宗旨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总会在北京成立。1926年,在河北定县设立平民教育实验区。1929年,总会机关迁至定县,全力推行以县为单位的乡村建设实验,工作范围也由先前的文字教育扩展为文艺教育、生计教育、卫生教育和公民教育四大教育。③生计教育主要从技术层面、组织层面着手,重点在改良农业生产和建立经济合作社。其目标是“要训练农民在生计上的基本智识和技术;要创设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要养成国民经济意识与控制环境的能力”。④换言之,要用教育方式达成组织化、合作化的经济建设。在此过程中,土地问题逐渐进入平教会的视野。

  先是生计教育部主任姚石庵在工作中发现农村土地分配不合理,于是选定一村,联合60家,组织合作农场,以作探索,“但因土地的分散,耗费了人力,影响了生产的增加,依然很穷……只作了一年多,还不曾得到科学的结论”⑤。调查部主任李景汉进行社会调查时,也发现定县存在耕地不足、土地分配不均、土地分散、田赋混乱等严重问题,意识到土地分配不均“关联到土地集中、土地私有制度、不合理的土地关系等种种问题”⑥。1929年—1932年,世界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波及中国,定县农产品滞销,农民大量破产,土地日益集中于大地主。⑦对此危局,李景汉慨叹:“我们不能不承认土地问题是农村问题的重心,而土地制度即生产关系又是土地问题的重心,其次才是生产技术及其他种种的问题。若不在土地私有制度上想解决的办法,则一切其他的努力终归无效。即或有,也是很微的、一时的、治标的。”⑧平教会总干事晏阳初也认为:“农村经济问题中最严重的,莫如土地问题。这个问题,近来已引起国人的深切注意……这桩根本工作,似应由政府出来毅力解决。”⑨

  由上可见,平教会对于土地问题已有一定认识,同时认为土地改革必须由一个强有力的政府来推行,平教会作为没有政治权力的民间团体对此无能为力。的确,在定县的权力格局中,平教会的处境一直较为被动。实验初始阶段,平教会“仅站在学术及私人团体的立场去研究实验”。随着工作的推进,它认识到“欲将研究所得的推广出去,则非借助政府的力量、政治的机构不可”。⑩于是,它积极谋求与国民政府合作,通过新成立的河北省县政建设研究院进行自上而下的县政改革,以图实际控制定县地方政府。11但是,县政极大地触动了士绅的权力,因而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平教会被迫妥协,县政改革名存实亡。12

  概言之,定县时期平教会形成了四大教育的工作理念,主张以生计教育达成有组织的经济建设。虽然逐步认识到经济建设和土地改革的必要性,但因缺少政治权力支持,平教会的生计教育更多是改良农业和建立合作社,没有触及土地关系的调整。

二、华西实验:提出创置社田方案


  1936 年后,为将定县实验经验向全国推广,加之华北政局日益紧张,平教会的工作重心逐渐南移,积极同地方政府合作,先后在湖南衡山、四川新都建立实验县。1940年10月,在巴县歇马场创立中国乡村建设育才院(后更名为乡村建设学院)。整个抗战时期,平教会专注于农民抗战动员、县政实验和乡建人才的培养13,无暇顾及土地问题。

  1946年11月,在国民政府的支持下,四川省政府主席张群划四川第三行政督察区为平教会华西实验区。14实验区的机构和人员分作大致平行的两套系统。一是国民政府的督察区(专员)-县(县长)-乡(乡长)/镇(镇长)-保(保长)-甲(甲长);一是平教会设立的实验区总办事处(主任)-联乡辅导区(区主任)-乡镇辅导区(辅导员)-社学区(民教主任)-传习处(导生)。为切实掌握政治权力,晏阳初力荐平教会骨干孙则让(字廉泉)担任第三督察区专员,兼任实验区主任。除此之外,两套组织系统独立运行,各有分工,乡镇保甲机构主要办理征兵、征粮、防匪等国家委托事务;平教会系统主要负责“组织农民,以引发农民的力量来推动乡村建设”15。

  平教会试图突破以往“片面的改良”做法,在华西实验区进行“一体化的乡村改造”。晏阳初即言:“生活是有机联系的,片面的改良从长远的观点来看是没有用的……生产、教育、卫生、土壤改良(土地改革)和自治,所有这些都是社会与政治改造这一体化计划的组成部分,都是互相依存、互相关联的。”16实验区明确提出“乡村建设应以经济为重心”,认为“经济问题的解决靠有组织的生产,就是生产组织化”,主张“用合作社的组织来建立经济建设的体系” 。17

  同时,平教会领导层也开始直面“乡村经济核心的土地问题”。18晏阳初说:“时至今日一个佃农的生活并不比中世纪的农奴好……我们要做的一项最为迫切和根本的事情就是帮助‘土地的耕种者变成土地的所有者’”。首先要做的是“把这些贫穷无助的农民组织起来”,成立生产者合作社。19孙则让也感叹农村面临着农田细碎零散、土地买卖频繁、撤佃换佃事件增多、租佃纠纷严重等严峻的土地问题,提出“现在就大势看,土地改革势在必行。我们提倡合作社,借以促成土地问题的解决”。20

  在此基础上,实验区提出了体现“农业生产组织化”理念的土地方案,主要内容有以下两点:

  一是统佃分租,以稳定土地使用权。由合作社向业主统一承租,另立新约,其土地仍由原承佃人耕种,佃农缴租与地主收租,均向合作社办理,使佃农与地主不发生直接隶属关系。合作社一方面保障地主法定地租,一方面保障佃农不被撤换及加租加押。

  二是创置社田,以控制土地转移,防止土地兼并。农业生产合作社普遍成立之后,凡社区内有土地出卖时,合作社可优先承买,成为社田,仍由原来耕种该田之社员佃耕。所纳租金成为社里公有财富。21

  平教会也曾考虑过国民政府倡导的“扶植自耕农”的办法——由合作社帮助社员购得土地——以防止土地兼并,最后认为创置社田效果更佳,更有利于养成社员的合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盖中小自耕农民有强固的自私保守倾向反为建设新农业之障碍,妨害社会之进步,而耕田社有则无此弊”22。社田创置后,收租方式积累的公共财富可办理地方公共事业、福利事业。23

  创置社田的方案集中体现了华西实验区的建设理念,即通过支持由佃农和自耕农组成的合作社租佃和购买土地,达到逐步改变土地关系,建立组织化、集体化的农业生产模式。它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第一,以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依托。合作社是“农业生产组织化之中心”,“农村经济之各项建设,如农田社有,土地使用权之保障,农业生产之改进,乡村工业之兴办,皆以此项组织为基础”。24社员须是直接从事耕作的自耕农、佃农和半自耕农,地主及不能从事耕作者不准入社。25一个合作社约包括生产农民170户,水田约2000亩,全区计划组织合作社约4000社。实验区希望能通过传习教育培养农民领袖,重构乡村社会权力结构。

  第二,以美援补助款为保障。1948年4月,在晏阳初的游说下美国国会通过一项法案,于援华经济款项内拨出10%(约2750万美元)作为推行中国农村复兴方案经费。由中美两国政府联合成立中国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简称“农复会”)共同管理。26华西实验区是当时接受援助的三大地区之一,从1949年2月至11月底,在美援帮助下,实验区才普遍展开经济建设工作。27对于美援运用原则,平教会认为应将其视为“引发自力以求自给自足之助力”,而非“救济性之经费”,因而在运用上分为贷款和补助两种。贷款用于购置社田、建立乡村工业等经济领域,补助则用于教育、卫生等方面。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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