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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谁的乡村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前提

时间:2018-02-22 09:21:46 作者:贺雪峰来源:爱思想阅读:7135


  

  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九大报告也一再强调“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实施乡村振兴,必然意味着国家增加对农村的投入。

  现在的问题是,中国是一个巨型国家,不同地区发展不平衡,且不同地区具有完全不同的发展条件。择要来说,至少有三点需要注意:一是东中西部的分化,即已经成为沿海城市带组成部分、完成乡村工业化的东部发达农村地区,典型的是珠三角和长三角农村,以及仍然主要从事传统大田种植业的广大中西部地区欠发达农村。二是资源条件差异,典型的是具有区位优势或资源条件的资源型农村和不具有区位优势、也缺少资源的普通农村。三是农民的分层,即少数先富起来的农民群体和大多数收入有限的一般农户。

  中央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显然不是要进一步加剧全国不同农村地区的分化,也就是说,并不是要进一步锦上添花,而是要重点雪中送碳,优先解决欠发达农村地区和较为贫困农户在生产和生活上存在的困难。

  在城市化和市场化的背景下,人口和产业向城市集中是必然趋势,中西部农村地区不可能再复制沿海农村地区的乡村工业化道路,广大中西部地区农村人口进城,其中主要是农村有进城能力的农户家庭进城,而缺少进城能力的农户家庭留守农村,具有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合理性。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国家资源,应该用于帮助和支持中西部缺少资源地区留守农村的相对弱势的农民,从而解决当前中国农村发展的不平衡问题。也是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优先考虑谁的乡村振兴和谁的乡村建设的问题。

  乡村建设的四种类型

  即使只作最为简单和初步的区分,也可以分出四种差异极大的乡村建设,一是为农民在农村生产生活保底的乡村建设;二是由地方政府打造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三是满足城市中产阶级乡愁的乡村建设;四是借城市中产阶级乡愁来赚钱的乡村建设。

  (一)为农民在农村生产生活保底的乡村建设

  在当前中国城市化背景下,农村人财物流出、农村流入城市,农村出现空心化变得萧条起来,之前相对封闭状况下所形成的农村秩序难以维系,尤其是农民进行生产生活的基本秩序难以内生提供。而在未来很长一个时期,农村仍然会有数以亿计的农民生活于其中,且农民进城失败后还要返回农村。因此,保持农民基本的生产生活秩序就具有重大意义。

  正是农村基本生产生活秩序的保持,使农村成为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与蓄水池。通过自上而下、自外而内的资源输入,让仍然留在农村的农民可以获得基本的生产生活秩序,可以生活得好,从而为农村提供保底,将极大地减轻中国城市化的压力,提高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应对各种危机的能力,保障中华民族顺利实现伟大的复兴。

  因为农村人财物流入城市是在全国几乎所有农业型地区发生的,农村空心化与变得萧条就是当前中国农村最为普遍的现象,因此,国家资源下乡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秩序的保障,就是最为基本的乡村建设。这种乡村建设并非要将农村建设得比城市更好,甚至不是要达到乡村最好历史时期的建设水平,而是要为无法进城或进城后难以在城市体面生活的农民,提供在农村完成劳动力再生产的基本条件。

  (二)地方政府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建设

  这也可以算作一种乡村建设。因为地方政府都有一定的财政能力,而打造若干新农村示范点,通常堪比城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不仅政治上是正确的,而且为电视宣传、为领导参观提供了标本。当前全国几乎所有县市都打造了若干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这些示范村都投入了大量财政资源,在基础设施和农民住房乃至环境方面都进行了大建设,村庄面貌焕然一新,村庄的物质条件普遍远好于周边普通农村,甚至不输于城市。

  地方政府打造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不可复制、难以推广。其核心是地方政府只是将有限财政资源集中于极少数示范村。一个示范村的打造就意味着其他村庄可用财政资源的绝对减少。由于财政资源打造的示范村只能是“点”,而不可能是“面”,因而难以发挥真正的示范作用,这是当前地方政府打造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硬伤。

  (三)城市中产阶级品位的乡村建设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小桥流水、绿树成荫、月明风清、生活便利的农村,不仅是农民的向往,更是生活在拥挤城市中产阶级的梦想。代表城市中产阶级的艺术家们到农村进行乡村建设,以期实现人与大自然的和谐相处,以及诗意般的生活。

  (四)借中产阶级梦呓来赚钱的乡村建设

  由于中国已有庞大的城市人口,城市拥挤、喧嚣、远离自然的生活使得他们产生了与大自然亲密接触的需求。一些具有区位和环境优势的农村借此进行乡村建设,正是为了满足城市中产阶级的需求,消费城市中产阶级的需求,并从中赚取利润。一些农村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大致对应这样一种类型。

  三产融合的乡村建设

  能靠城市中产阶级对农村生活向往来赚钱的乡村建设,需要具有区位和环境优势,而具有这种优势的农村是不多的。关键在于,虽然中国已经有了一个庞大的城市市民阶层,但仅靠城市市民阶层到农村的消费来带动农民致富,这样的农村和农民就一定是少数。

  具有区位和环境优势的农村大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大中城市郊区,二是风景名胜地区,两者若能结合就更好了。这样的农村可以通过为城市中产阶级提供消费来赚取收入,甚至因此致富。比如农户可以开办农家乐赚钱,越是能吸引城市人来消费就越是能赚钱。

  如前所述,具有区位和环境优势的农村一定不会很多,且因为城市中产阶级农村消费还相对有限,能靠城市中产阶级消费来赚钱致富的农村就更少。全国有60多万个行政村,目前真正有能力从城市中产阶级消费中赚钱的不会超过1万个,且主要集中在大城市特大城市郊区以及沿海发达地区,还有少数风景名胜区,总量不超过全国村庄的2%。

  因为具有优势,资本就有进入这些农村投资的愿望,村庄中的农民就有通过乡村建设来获取利益的机会。当前中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资源配置以市场为主,市场也有相对完善的配置资源的能力。这些村庄具有区位或环境优势,市场就一定会通过这些机会来赚钱。具体市场如何发现机会、资本如何进入,以及村社集体和农户家庭如何应对,只是一定会发生和迟早会发生的过程。在此需要强调,我们可以规范市场但不要干预市场,要相信市场会自动形成均衡。

  当前,国家试图通过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来增加农民收入,甚至通过税收优惠、土地优惠乃至财政资金投入来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以增加农民收入。这里面就会存在两个问题。

  第一,具有区位和环境优势的村庄本来就有较一般农村更多的获利机会,政府推动这些村庄一二三产业融合,甚至直接给予额外财政投入,只是锦上添花。而不具备优势地区农村的财政资源,被用于只占村庄极少数的具备优势地区的农村,其实是不公平的,也是不正义的。

  第二,政府推动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市场配置资源效率,造成社会经济效益损失。政府财政投入到不具备条件的村庄搞一二三产业融合,完全无法吸引城市中产阶级来消费,就会浪费资源。政府扶持本来就具有优势村庄搞一二三产业融合,就会造成其他具有比较优势机会村庄失去获利机会。

  在这个意义上说,凡是具有通过消费城市中产阶级梦呓来获利的具有区位或环境优势的村庄,政府其实都不应当再进行财政投入。而不具备区位或环境优势的村庄,政府更不应当想当然地以为,可以通过财政投入来让农民赚城市中产阶级的钱。城市中产阶级并不傻。政府财政投入可能引发农户投资却又无法赚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反而遭到受损农户对政府的不满。

  政府打造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

  地方政府集中资源打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甚至将地方几乎所有机动财力用于示范点建设,这样的示范点即便再好,也因为其难以复制而失去意义。相反,在财政收入有限的情况下,地方政府集中财力打造不可复制的示范点,造成本来应当用于一般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资源的不均。

  地方政府打造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不只是将过多财政资源堆砌在一个点上而难以复制,而且可能引发示范点自身的各种问题。比如,过多资源下乡可能引发村庄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村庄内部缺少自身运作的活力,下乡资源无效使用,以及地方政府行政命令造成示范点建设缺少与村庄内在文化与生活的契合,规划不合理,建筑无品位。结果是好事不好办,好事没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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