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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林燕:乡村振兴视域下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机制创新研究

时间:2019-01-03 23:14:31 作者:廖林燕来源:《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01期阅读:5556


  现代性意味着稳定,而现代化必然带来不稳定。如何协调现代化进程中边疆民族地区乡村社会的各种利益关系,减少乡村社会的摩擦、冲突与矛盾,以实现边疆民族地区乡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必然成为和谐社会构建的必然诉求,这也便在客观上要求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从而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要求规范社会行为,从而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型过程中,社会流动的日趋普遍不仅使人的存在形态发生了根本变化,“使人走出了家,打破了地域界限”[6],而且也使人们的价值观念日趋多元,因此如何进行思想的整合与行为的规范是现代乡村治理迫切需要应对的。

  在现代化的进程中,边疆民族地区乡村大多群众都已逐渐竖立起了改革开放的新思想,并逐渐投入到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当然也有一些少数民族由于地处深山峡谷、交通不便、环境相对闭塞,导致市场经济发育较为迟缓。一些群众至今依然备受传统自然经济的束缚,不愿意,同时也不敢开拓新的生产领域。对于这些少数民族群众,需要及时通过思想的引领、持续的引导以及产业的发展,从而为乡村发展注入新的思想、生机与活力。

此外,对于大多投入到市场经济浪潮中的少数民族群众来说,他们在市场经济的切身感受中迅速增强了商品意识和竞争意识,思想更加活跃,表现出更多的创造力。这些新思想的注入,恰是乡村振兴的宝贵资源,当然随着各种思想的相互激荡,市场经济在逐步改变少数民族乡村群众传统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在不断冲击、改造着乡村群众曾经十分淳朴的思想观念,并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开始走向异化。尤其是市场经济的普遍逐利意识与商品交换原则,正在一步步地侵蚀着人们的生活圈层,使一些人在对物质的追逐中逐渐迷失了方向,陷入了拜金主义,而且一些人情淡漠、唯利是图、兄弟反目的现象也开始在民风淳朴的少数民族乡村中滋生。此外,一些群众在现代化的节奏中无所适从,(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染上了黄、赌、毒等恶习。

  在这样一个社会转型过程中,一些境外势力也不遗余力地利用我国乡村群众思想观念上的多元化特点以及一些社会矛盾进行各种形式的宗教渗透活动,这些渗透往往打着扶贫或社会关怀的幌子,尤其是以丰厚的物质利益为诱饵,加上极具煽动性、迷惑性的说教,从而使得一些辨别力和警惕性不强的少数民族群众在不知不觉中倒向渗透进来的宗教。

  以上现象表明,边疆民族地区乡村的振兴,不仅仅是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事业建设改变乡村的外在面貌,而且也一定要改变农民的精神面貌。只有通过精神面貌的改变,塑造具有新素质、新思想、新文化、新境界的新型农民,才能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与活力。而农民精神面貌的改变不仅有赖于特定的生产方式,有赖于现代教育的持续与深入,而且也有赖于乡村治理主体的思想引导,这就要求乡村治理主体通过思想的引领、行为的规范形塑一种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形塑与现代生活、现代农业相适应的文明观念与科学发展观,进而不断促进乡村创造力与发展活力的激发,同时不断促成健康文明的新风尚,从而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与内生动力支持。

  (三)要求完善公共服务,从而不断带领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然要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基本的治理理念,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党和服务型政府。乡村治理同样需要秉承服务的宗旨,尤其是在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下,更需要通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不断提升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通过服务凝聚人心,通过服务促进乡村的振兴。服务发展,也就是要求乡村治理主体不断引领农民群众在思想观念上紧跟现代化发展潮流,紧跟农村综合改革的步伐,不断引领农民群众树立科学发展观,及时转变农业发展方式。通过思想引领,充分调动和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更好地汇聚起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服务民生,也就是要求乡村治理主体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的精准扶贫、强农富农等各项政策。通过狠抓落实,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不断缩小城乡差距。服务群众,也就是要求乡村治理主体通过为农民办实事,不断实现和维护群众的权益,包括发掘适合本乡村种植条件或区位优势的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不断提高农民收入,不断维护好农民的经济权益、文化权益和民主政治权益。通过服务能力的提升与服务作风的改进,更好地推动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更好地带领群众创造美好幸福生活。

三、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面临的困境


  乡村的振兴需要有效的乡村治理来促进,有效的乡村治理通过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服务发展、凝聚人心,从而助推和加快乡村的振兴。而要实现有效的乡村治理,不仅需要建构起有效的、共同遵守的社会规范,而且要有大量的人才资源作为保障。然而当前边疆民族地区乡村的社会规范却出现不同程度的断裂,传统的伦理规范在不断解构,现代法治规则又没有及时建立起来,此外乡村治理的人才也在不断流失、治理的方式也还不能完全适应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些都在客观上影响了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效能的发挥。

  (一)乡村治理的规范体系面临困境

  乡村治理的体系包括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其中社会规范是乡村治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变迁所带来的农民价值观念日趋多元的时代环境下,如何进行思想的整合与统一,这直接影响到乡村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这就迫切需要发挥社会规范的作用,“社会规范最重要的特征是它对个人的统治。它规定人怎样做一个他应该做的人”[7]。社会规范通过影响人们的心理、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塑造一种统一的政治态度与心理取向,从而赋予社会共同体以秩序和含义。社会规范主要是通过一系列处理社会关系、进行社会交往的行为模式来实现的,这些行为模式既包括正式的规则,也包括非正式的惯例,如习俗、宗教、道德等。

  如果说社会规范赋予特定的社会形态以秩序和含义,从而构成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与工具,那么影响目前边疆民族地区治理效能的一个深刻根源就在于社会规范正出现不同程度的断裂:一方面,一度维系社会秩序的传统规范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断解构,伦理道德的约束力在逐渐下降,各种习俗的、宗教的力量也在逐渐趋于淡化,一些传统民间权威在群众生活中的影响力也在逐渐减退;另一方面,群众的法治观念又没有及时建立起来,尤其是通过理性的方式、法治的手段来解决社会纠纷、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习惯还没有完全培养起来。而法治观念的淡薄,不仅是由于边疆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相对滞后,同时也是由于现代工业化的生产方式还没有完全深入民族地区乡村。正是由于社会规范不同程度的断裂,这在相当程度上使边疆民族地区乡村的社会冲突、矛盾与摩擦多发频发,并使21世纪的边疆民族地区乡村逐渐进入一个风险社会。

  (二)乡村治理的人才资源困境

  十九大报告提出“人才强国战略”,并指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1]64。具体到乡村振兴,人才同样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的关键,同时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宝贵资源。目前影响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的人才资源困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乡村治理的人才大量外流。在乡村治理的人才结构中,既需要基层政府的治理人才,也需要村干部等治理人才,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村人口大规模向城市转移,许多未来乡村精英的后备人才都离开了乡村,这使治理人才资源变得日益匮乏。尽管这些年国家投了大量的财力和物力用于民族地区乡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但无论在教育资源、就业机会,还是在文化生活方面,城市都比乡村要更具吸引力,因此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包括乡村精英纷纷走出农村、融入城市。“这也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通过劳务输出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8]然而民族地区乡村人才的大量外流使乡村的“空心化”现象日渐突出,而乡村“空心化”又使村干部的选拔范围越来越窄,并使一些乡村逐渐陷入“越落后越留不住人才,越没有人才越落后”的恶性循环之中。

  2.对社会协同的重视和整合还不够。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1]49。在当前边疆民族地区乡村治理人才大量外流的背景下,通过有效的社会协同,尤其是通过使传统民间力量与村民自治组织相互配合,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乡村治理的效能,然而由于一些基层政府的“包办”思想,使得乡村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未能充分挖掘出来,尤其是一些诸如寨老、长老等传统民间力量的作用未能有效、充分地整合和发挥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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