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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共同体”: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本体论奠基

时间:2020-03-13 15:44:45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6983


一、“生命共同体论”的批判指向

作为生态中心主义重要流派的“深层生态学”提出的“内在价值”理论具有明确的本体论担当,但是,它存在着误导生态文明建设的可能性。因此,必须消除生态中心主义的话语霸权。

(一)“内在价值论”的基本主张

自然界的内在价值是指自然事物由于其自身的存在就具有价值。自然界的“自为的存在”是评价内在价值的标准。进而,深层生态学根据内在价值提出,回归自然是人类对待自然的最明智的态度。

(二)“内在价值论”的主要局限

以科威尔为代表的生态学社会主义承认内在价值,但是不同意深层生态学的内在价值论,认为其存在以下局限:1.“内在价值论”的唯心主义性质。科威尔认为,生态中心主义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批评并非无的放矢。但是,内在价值具有想象的成分。2.“内在价值论”的种族主义性质。深层生态学将人类的地位降低到“生命网”中另一物种的地位。

(三)“内在价值论”的系统重构

从内在关系辩证法和资本逻辑批判出发,生态学社会主义赋予内在价值以系统意蕴和系统指向。1.内在价值的资本批判指向。以交换价值为中心的资本主义生产导致了生态危机,因此社会主义必须转向使用价值。2.内在价值的系统思维要求。自然的内在价值是所有生态系统蕴含的价值。3.内在价值的社会主义前景。社会主义生产就是要通过整个生态系统的生产来置换商品生产的目标。

二、“生命共同体论”的多样资源

在系统思考人与自然关系的过程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开放性视野和胸怀看待生态文明思想资源,从而创造性地提出了“生命共同体”理论。

(一)“生命共同体论”的哲学基础

生命共同体”的本来基因。“本来”即中国传统文化。“中华文明历来强调天人合一、尊重自然。”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生态文化的典型命题,这里的“天”指自然之天。

生命共同体”的原来基础。“原来”就是马克思主义。为了实现人类解放尤其是无产阶级解放,马克思恩格斯科学回答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历史发生、现实表现、社会实质、未来走向等问题,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

生命共同体”的外来坐标。“外来”指国外文化。20世纪40年代,美国林务官员利奥波德扩展了“共同体”的边界。他提出,共同体理应包括土壤、水和动植物。在此基础上,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的《1997年汉城环境伦理宣言》提出了“全生命系统”的概念。“地球的全生命系统指的是作为一个具有凝聚力的实体而相互依赖地共存着的人类与其他生命形式、自然元素和自然力量构成的总体。”这两个概念是我们领会“生命共同体”理论的重要参照。

(二)“生命共同体论”的科学基础

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依靠科技创新。目前,新科技革命“带动了以绿色、智能、泛在为特征的群体性重大技术变革”。

生态科学的生态系统概念。生态学把人对自然的依赖关系中的有机的、无机的和社会的内容综合到了一起,揭示出人与自然同样构成了一个生态系统,具有互惠共生、协同进化的关系。

系统科学的生态系统思想。系统科学揭示出,原子是一个系统,器官、生物机体、家庭、社区、经济、国家也是一个系统,甚至生态和生物圈以至于整个宇宙都是一个系统。

三、“生命共同体论”的丰富意蕴

在综合吸收上述思想资源的基础上,按照唯物辩证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揭示出“生命共同体”所具有的人与自然为有机生命躯体的科学内涵。

(一)“生命共同体论”的提出过程

2006年2月7日,习近平指出,“建设节约型社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还要注重从整体入手”。2013年11月,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习近平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因此,必须加强系统治理。2017年7月19日,习近平又提出,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2017年10月18日,在谈到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时,党的十九大报告开宗明义地提出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思想。2018年5月4日,习近平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再次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必须搞好生态文明建设。

(二)“生命共同体论”的基本内涵

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从世界演化的进程来看,自然先于人而存在,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必然性。人是自然进化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人因自然而生。

人与自然的共存关系。在现实世界中,为了满足人的感性需要,人类需要不断与自然界进行物料、能量、信息等方面的物质变换。人类须臾离不开物质变换。

人与自然的共控关系。人以自己的实践改变自然界。但是,这种改变必须以遵循自然规律为前提。

人与自然的共荣关系。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以异化和对抗的形式呈现出来的。这样,必须通过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来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三重和解(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的社会。在这种条件下,建设生态文明,就是要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三)“生命共同体论”的立体要求

生命共同体”的本体论意蕴。生态是一个统一的自然系统。“生命共同体论”指明了人与自然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科学回答了人与自然何以和谐共生的问题,为正确认识和科学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本体论依据。

生命共同体”的方法论要求。生态环境是统一的有机整体。为此,我们要把生态文明的原则、理念和目标全面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全面渗透到农业革命、工业革命、信息革命各个过程,全面统筹陆海空生态文明建设、城乡生态文明建设、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国内国际生态文明建设。

生命共同体”的发展观诉求。在现实中,人与自然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环境与发展的矛盾,因此绿色发展是解决环境与发展矛盾的科学抉择。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不仅要形成绿色的空间结构、产业结构、发展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而且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四、“生命共同体论”的科学价值

生命共同体”之所以能够奠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本体论基础,还在于它科学指明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何以可能、如何可能的哲学遵循,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科学视野。

(一)坚持尊重自然规律的生态唯物论

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来源于其唯物主义哲学。遵循自然规律是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首要要求。据此,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将之称为生态唯物论。科学发展观将这种生态唯物论运用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必须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习近平进一步指出:“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这样,不仅将敬畏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确立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基本理念,而且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态唯物论。

(二)坚持尊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规律的生态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具有明确的辩证属性和特征。在承认自然和自然规律的客观性的前提下,以劳动为基础和中介,马克思恩格斯深刻阐明了社会与自然关系的辩证法,形成了生态辩证法。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将生态辩证法运用在生态文明建设问题上,强调要使经济建设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要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习近平进一步指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确立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基本理念,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生态辩证法。

(三)坚持尊重生态底线和生态红线的生态思维论

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具有明确的生态阈值意识。马克思主义反对撇开社会因素片面地谈论自然限制作用的错误观点,要求从变革社会制度入手寻求突破自然的限制。据此,科学发展观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要以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习近平进一步提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必须要有底线意识和红线意识,切不可越雷池半步。这就进一步深化了对“生命共同体”中内在存在的无限与有限辩证法这一客观属性的认知。

综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出的“生命共同体”概念和思想,将人与自然看作是不可分割的有机生命躯体,不仅彻底终结了生态中心主义挑起的与人类中心主义的抽象争论,划清了与生态学社会主义哲学的界限,宣告了“内在价值论”的不可能性,而且廓清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哲学地平线,奠定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本体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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