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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发布!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

时间:2021-11-24 15:46:39 来源:京彩台湾阅读:10376


推动“一区多园”统筹协同发展。按照产业相近、功能相通、地域相连的原则,推动形成发展组团,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空间集聚发展。优化各分园产业布局,按照“一园一产”原则,支持分园出台主导产业政策,实现十六个分园均有特色园区布局。聚焦解决部分专业园区小、散、弱问题,强化统筹协同,构建“一区多园、各具特色、协同联动”的发展格局。加快建设中关村科技成果转化先导基地,推动分园结对合作,有序引导中心城区分园外溢的高精尖创新成果和项目在郊区分园落地转化,切实发挥“一区多园”引领支撑作用。

建立和完善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市级层面对各分园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推动各区优化分园管理机制,加强分园管理机构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抓项目、抓产业、抓生态的专业能力。支持分园引入或设立专业化、市场化的产业促进服务机构,组建专业化运营管理团队,提升产业服务水平。根据园区发展基础,对分园和专业园区实施分类管理,聚焦支持一批园区先行发展,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完善分园创新发展的考评机制。

(三)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

加强与河北雄安新区创新协同。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编制实施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建设规划,引导创新资源向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集聚,共同打造优良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形成区域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协同效应,实现两地优势互补、错位发展。建立联合攻关机制,加快布局和落地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在基础科学、核心前沿技术等领域形成合力,探索研发共同投入、产业化共同受益的合作机制。

推动通州区与北三县一体化发展。重点围绕城市科技、创意设计、金融科技等领域进行布局,支持中关村通州园做大做强,加快建设张家湾设计小镇。推动通州区与北三县形成分工明确、层次清晰、协同高效、创新驱动的现代产业体系。结合北三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技术需求,鼓励中关村企业与北三县重点产业园区开展技术对接,推动中关村新技术新产品在智能制造、大气污染防治、水处理、固废处置、高效节能等领域开展示范应用。

面向京津冀协同发展需求布局基础研究。深化京津冀基础研究专项工作,结合津冀应用场景和资源优势,发挥北京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领域的研发优势,支持开展共性关键科学问题研究和实质性合作,推动在基础研究领域形成政策、研究以及资源层面的良好互动合作。

优化京津冀创新链和产业链布局。推进京津冀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加强北京创新成果向津冀输出,加强三地技术市场融通合作,加快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在京津冀范围内落地转化。进一步开放首都科技条件平台优势资源,推动创新券在京津冀区域内应用。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转移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发挥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市场化机制作用,引导本市高精尖企业参与京津冀区域产业升级改造,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提升津冀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四)加强对全国创新驱动引领作用

深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协同合作。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等领域,加强与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合作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北京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与上海张江、合肥、粤港澳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开展合作,建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跨区域共建共享机制。

加强与重点省区市科技交流合作。推动区域间科技人才交流、创新资源流通和科技项目合作,持续推进科技特派员服务与干部挂职交流。持续做好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加强与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沈阳市、河南省南阳市等重点区域的科技对口合作,加强科技援疆、援藏。

八、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大国际化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突出青年人才的聚集和培育,持续优化人才发展生态环境,构建从战略科学家到领域顶尖人才、专业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的多层次创新人才梯队,提高人才的宽度、高度和厚度,激发人才活力,加快形成集聚国际化人才的科研创新高地。

(一)增强国际化人才吸引力度

吸引一流国际化人才。依托国家级创新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以“大科学装置+大科学任务”等形式,吸引全球顶尖科研人才开展科研工作。实施“高聚工程”等人才计划,面向全球引进和使用各类人才资源,引进首席研究员(PI)、高级算法工程师和平台架构师等核心技术人才。实施“朱雀计划”,加快引进国际律师、知识产权人才、项目经理、产业投资人、技术经纪人等科技服务人才。

加快建设中关村人才特区。实施更加便利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出入境政策,研究开展特定专业领域执业资格便捷认证试点,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境内外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办理居留许可提供便利。探索建立外籍高层次人才技术入股市场协议机制等试点,推动外籍高层次人才及核心团队创新活动合法收入汇出便利化。支持探索实施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推动放宽境外知名高校优秀外籍毕业生在华工作的学位要求。对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产业人才,优化职称评审机制。

(二)加大青年人才等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

加强青年人才培养。持续实施“北京学者”“智源学者”“科技新星计划”等人才计划,扩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支持规模,发现和培养一批创新思维活跃、敢闯“无人区”的青年人才,努力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顶尖人才。提升高校数理化生等基础学科教育水平,更多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等领域以及科学、技术、工程、数学(STEM)专业学生培养。支持国家级创新基地、新型研发机构“择优滚动支持”重点领域青年人才。建立基于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支持青年人才承担科研任务。探索推行青年人才“推荐制”,扩大青年科技人才支持范围,给予长期、稳定的经费支持。

强化创新团队培养和支持。发挥科学家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导师作用,稳定支持一批创新团队。支持国家级创新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等与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依托集成电路、量子信息、人工智能等领域创新平台,培养急需紧缺人才和团队。加大服务国家战略、承担国家使命的重点团队的激励保障力度。

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推动校企合作,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在高校推广企业导师制,鼓励高精尖产业和前沿科技领域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支持在京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与国外知名大学合作培养科技复合型人才。围绕高精尖产业、城市运行服务保障等领域紧缺人才需要,支持领军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工程学院及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加快人才评价制度改革

实施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符合科技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体系。全面推行职称分类评价标准和代表作评审制度,对科技人才进行差别化分类评价,突出评价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原创价值。突出以理论贡献、学术贡献为主评价基础理论研究人才,加强同行评价、国际评价。突出以技术成果为主评价工程技术研发人才,加强业内评价、第三方评价。突出以效益指标为主评价应用创新人才,加强市场评价、用户评价。在各类人才项目中建立公开透明、平等竞争的培育机制,探索推行人才“推荐制”。

改革人才激励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形成体现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加大对科研人员的绩效奖励力度。允许科研人员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取酬。引导高校院所制定以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与岗位职责目标相统一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支持科研事业单位探索试行更灵活的薪酬制度。进一步优化科学技术奖励制度。

(四)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

赋予人才更大自主权。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以信任为前提赋予战略科学家充分的人财物自主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做好科研机构访问国际学术网站的安全保障服务。减少不必要的评审评价等各类活动,保障科研人员的科研时间。

畅通科技人才流动渠道。充分发挥人才作用、提升人才使用效能,促进高校院所、创新企业等不同主体的人才有序流动和协调发展。鼓励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吸引企业人才担任“产业导师”。通过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方式,推动校企人才双向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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