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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龙:南通丢融雪工业盐:考验社会治理能力

时间:2018-01-29 21:32:00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5059



  为应对暴雪冰冻天气,江苏省南通市公路管理处于1月24日开始在道路、桥梁上堆放融雪用的工业盐,然而融雪盐在该市下辖的6个县市区丢失共约8.5吨。1月26日下午,南通市公路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警方已介入调查,目前仍未追回;同时提醒,工业盐不能食用。
 
  融雪盐丢失,固然不排除一些居民的“顺手牵羊”,想拿回家去私用;但是融雪盐丢失,更大的责任在于投放部门管理不善所致。要知道,融雪盐吃不得,因为工业盐亚硝酸钠成分很高有毒。所以,对其只管投放,却管之不善,就无异于在街边投放“毒药”。一旦不明真相的群众扛回家,当做食用,或者售卖,其带来的后果不堪想象。
 
  融雪盐丢失并非是个案,而且每年雪季都会出现类似的状况。表面看是一些居民的素质问题,更深层的原因是社会治理问题。比如,一方面,融雪盐知识普及很有必要。在雪季来临之际,做好相关知识的相关宣传,使公众了解融雪盐对净化路面的重要性,以及食用后的危害性,乃至偷拿后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公众自然不会对融雪盐上心,或者顺走了之。
 
  另一方面,投放部门的精心管护不容缺位。即便投放部门自身的力量不足,动员街道社区的力量,或者志愿者的力量,也可以防止被盗。可怕的是,面对融雪盐被偷,投放部门不长记性。以南通市为例,据媒体报道,在2016年就发生过融雪盐被盗现象。而且,即便有的城市没有被盗,也须借鉴“他山之石”,不能让悲剧在自家地盘上演。
 
  再者,不能对融雪丢失不了了之。即便融雪盐的储备量大,不会因为被盗造成造补给不到位。不过,一旦突发强降雪,且融雪盐丢失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运输成本补给,更有可能对道路安全埋下巨大安全隐患。所以,失窃虽不会对防御道路低温冰冻工作造成影响,也应该交由警方全力侦办,使偷拿融雪盐的行为得到依法惩治。
 
  同样,对于融雪盐丢失更须查根溯源,不能任由融雪盐成为贩卖品,从而给老百姓舌尖安全带来隐患。从这个层面讲,这不单单公路管理处有责任追回,而且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部门、工商部门等,也有应当担负起相应的责任,既要相互配合尽最大力找回被盗融雪盐,更须强化执法,以规避由此引发的各种风险。
 
  总之,融雪盐丢失,看似是小事,却是对社会治理能力综合考验。同样,面对融雪盐丢失重复重演,相关部门更须创新举措、加强防范,加以杜绝。当然,对于“偷盗者”而言,无论何因,将融雪盐拿走,都是不道德的,更会触犯法律。因此,贪图小便宜,终归是假聪明;而偷盗融雪盐更是在侵害公众的权益,所以,乖乖送回去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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