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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德平谈农民土地问题

时间:2011-04-27 21:21:23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2612


胡德平谈农民土地问题

 

来源: 中国青年报 来源日期:2011年04月26日

 

  记者:农业问题其实是中国改革的起点,也是中国改革的重点,您觉得当下,农业改革的路走出来了吗?


  胡德平:在农业问题上,胡耀邦在肯定土地所有制不变的前提下,强调农民对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他所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是指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绝对不是把农村的土地私有化。我认同这种观点,但有人说我的思想不行,土地的个人所有权就应该分给农民。我说,农民对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目前还远远没有到位,才短短30年,先让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充分使用,至于土地的集体所有权的问题,我想,这个过程恐怕还是让所有者首先到位,现在集体所有制都没落实呢!


  现在的问题是,农民土地的所有权益经常受到各方面的侵害,以各种名义打农民土地的主意。


  记者:现在很多农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农民都被“上楼”了,对此您的看法如何?


  胡德平:胡耀邦说到农业问题时曾指出,在肯定土地的集体所有制上,要放开经营权,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让农民老百姓承包耕地、山林、水塘。但目前的状况是急急忙忙让农民“上楼”,用社保换耕地,这种做法是把老百姓的生产资料和对象都给剥夺了。如果我们上亿的农民失地,那么就是一半人富裕起来,一半人失去生产资料,这怎么能行?


  记者:城市化运动会带来农民失地以及很多社会问题,如果按照这种势头发展下去,后果会怎样?


  胡德平:大部分农民消失了,流转土地,是一个较长的历史时期,首先应该实行农业的现代化、有工业化的支撑、有众多小城镇市级镇的建立,才能完成。如果是因为农民不爱农业生产而改变身份,以后新生一代农民也不想种地,就会导致城市严重的过度膨胀,城市的周边布满了失去土地、失去温饱的人,那该如何办?


  记者:作为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2010年“两会”期间,您与十几位政协委员联名提出《关于确保农村开发用地的所有者权益》的提案,建议“尽快承认农村小产权房的合法性”,明确村民组织自主开发所属土地、自主进入统一的城乡土地市场的权益。


  胡德平:目前,小产权房的合法性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据有关统计表明,全国小产权房总计面积约60多亿平方米,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的局面实际上已形成。


  上个世纪80年代,包括深圳的发展都是在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盖的房子,是集体所有制把华西村、南山村、横店村发展起来,又避免了和农民的冲突,只要我们做好规划,把小城镇发展起来,发挥了集体的所有制,也可以把小城镇搞起来相当一部分,国家要支持,要给予政策,对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怎么不能同权同价?宪法上说,要保护公有制,那集体所有制不也是公有制吗?改革要到位,耀邦同志主张离土不离乡,“我们该如何把地方工业搞上去,特别是社队企业搞上去,从而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高涨?”当时,他特别重视苏南的中小城镇,特别提到那里的小城镇,说抓住了乡镇企业发展起步的要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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