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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只是一点诚意和魄力

时间:2010-04-16 20:36:03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5215


需要的只是一点诚意和魄力

孙立平

重庆市开始在司法系统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举措,引起舆论界的高度关注,被视为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上具有突破意义的进展。但这种突破是指什么,是首先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上升至省级机构层面?是对于申报的内容做了更为全面的规定?这些当然都是不容否认的,但我认为最重要的是如下两点。

第一,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变成一种立法行动。参与这项制度设计,并曾经多次向全国人大提交《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财产申报法的建议》的韩德云先生指出,这次重庆试水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这个制度虽然也是党内推动,但其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正式制度将在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后实施。这意味着这项制度将是一项地方性的法规,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的,这也将是全国第一次从法律层面上确定财产申报制度的合法性。应当说,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建立变成一种立法行动,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其实,对官员行为的约束,本来就应当由法律来实施。但多少年来,诸如此类的规定,往往都是以党内文件或政府规则的方式实施。只有当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变成一种法律,至少是地方性法规,才可能具有可靠的制度保障。

第二,公开化与社会监督。根据制度草案设计,担任这些岗位的官员的财产一年一次申报后,在市人大官方网站和官方指定的报纸上公示。如查实申报不实者,就地免职。公开化与社会监督,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精髓之所在。近些年来,一些地方有关试点之所以存在很大的局限甚至有名无实,关键是在这个问题上缺少有效的突破。新疆阿勒泰的做法曾被称之为“两本账”。浙江慈溪的做法是只在单位公示栏公示3天。而这一次重庆的做法则是“在市人大官方网站和官方指定的报纸上公示”。如果真的能够不打折扣实施的话,我们总算在官员财产申报上看到了一丝希望。

其实,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本身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正如我多次强调的,这本来就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关键的问题是诚意和魄力。更进一步地说,中国的许多事情,说起来是千条件万条件,但最基本的条件只有一个,就是诚意与魄力。也就是说,关键的问题是你究竟想不想做,是真想做还是假想做。

而我们的社会往往故作深沉。每一次有关官员财产申报的呼声高涨起来,每一次地方性的试点实施之后,就有一些专家学者故作深沉之状,开始论述条件和配套措施。不错,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需要种种的配套措施,如金融实名制、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制度。问题是将这些配套措施当作什么。如果是在申报制度建立之后,努力进行上述制度建设,当然人们是不会有异议的。但如果将这些配套措施当作前提甚至借口,或以为只有当这些配套措施具备了,才有可能实施申报制度,就大错特错了,结果只能是将这样一个重要的举措无限制地拖延。

还是全国人大代表,多次向全国人大提交《关于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财产申报法的建议》的韩德云更能抓住问题的要害。当记者在采访中问及对一些地级市试行财产申报制度的看法的时候,韩德云直言不讳地说,我不看好任何地市级别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早晚都会失败,只是时间问题而已。关键的问题是公开化和社会监督。正如韩德云指出的,“有限”的公开肯定过不了关。实际上,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完全是可以“简单”甚至“简陋”一些的,只要一些基本的规定就可以。只要这些“简单”甚至“简陋”的制度能够和公开化及社会舆论监督相配合,就能够有效发挥作用。换言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最需要的配套措施与其说是那些具体制度,不如说是公开和监督。当然,这不是说那些具体的配套制度不重要。更进一步说,整个反腐败制度的建设也是如此。公开化的缺位,社会和舆论监督的缺位,能够抵销所有内部化、神秘化反腐败措施的努力。这是过去多少年反腐败越反越腐真正的症结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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