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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治国理政纪事丨“一法一规则”首次修改,意味着什么?

时间:2021-03-13 13:19:57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阅读:15972


  ▲ 海报设计丨王婷婷

 

 

 

  ◆ 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与宪法高度关联,与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一起,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性法律,对于保障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 这是“一法一规则”颁行30多年来的首次修改。此次修法的重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法定程序,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 两部法律的修改总结吸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的新经验新成果,适应人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

 

  ◆ 此次修法充分反映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有关机构设置及其职能发生的新变化,完善了适合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特点、充满活力、运行顺畅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

 

  ◆ 修法的一个亮点,是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写入法律,让“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堡垒更坚固

 

  ◆ 文末附图解:《“一法一规则”修改流程》

 

 

 

  首修一法一规则 护航全过程民主

 

 

 

  3月11日下午,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改决定、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改决定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此次修改,是这两部法律颁行30多年的首次修改。

 

 

 

  3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作两部法律修正草案的说明时说,修改两部法律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全国人大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全过程民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是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客观要求,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参加审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普遍认为,两部法律的修改必将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 海报设计丨王婷婷

 

 

 

  夯实依法行使职权制度保障

 

 

  “一法一规则”修正草案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自2015年以来,连续第七年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法律案。

 

 

 

  哪些法律要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呢?

 

 

 

  依据宪法有关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此前经全国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法律分别是:立法法修改决定,慈善法,民法总则,监察法,外商投资法和民法典。

 

 

 

  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这两部公众并不太熟悉的法律,具有怎样的重要意义?

 

 

 

  “两部法律把宪法的规定具体化,是国家的基本法律、人大制度的基础性法律,在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运行中具有独特地位。”参与此次修改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蔡人俊说。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两部法律正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保障。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制定过两部全国人大组织法。

 

 

 

  1954年,首部全国人大组织法与五四宪法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同时通过,成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之后我国最早通过的法律之一。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国家秩序恢复正常。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现行宪法,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对国家机构作了一系列新的重要规定,完善了国家的领导体制和政治体制。

 

 

 

  在此次大会上,重新制定的全国人大组织法,根据新通过的宪法,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经验、教训,对1954年全国人大组织法作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完善,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政治制度保障。

 

 

 

  此后一个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1989年4月,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制定了全国人大议事规则。

 

 

 

  以“规则”为名的法律在我国并不多。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举行,议案的提出和审议,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选举、罢免、任免和辞职,发言和表决等程序作了具体规定。

 

 

 

  人大是集体决定问题,它的基本活动是举行会议,通过会议行使职权。因此,“议事规则本身就是一个很重要的法律,制定这个规则,对于进一步健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制度,提高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效率,有着重要的意义。”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万里曾这样说。

 

 

 

  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与宪法高度关联,与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一起,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性法律,对于保障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作用。

 

 

 

  3月8日上午、3月9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各代表团召开代表小组会议审议“一法一规则”修正草案。

 

 

 

  在审议过程中,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傲霜认为:“本次修改总结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的新经验新成果,适应人大制度面临的新情况,解决人大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自我完善、自我建设的生动实践。”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峰说,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级人大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的重要举措。

 

 

 

  两部法律由于是不同时间制定的,有些内容有重复,有些内容与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代表法、立法法、监督法、预算法、监察法等的规定存在重合或不协调、不一致之处。因此,此次修法比较好地处理了两部法律之间以及与相关法律的关系,做好统筹和衔接,避免简单重复。

 

 

 

  “按照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改后,下一步,我们将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作出必要的修改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透露。

 

 

 

  参加审议的全国人大代表普遍认为,两部法律的修改,不仅是全国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不断走向健全的过程,也是最高立法机关依法立法、不断完善自身行使职权的法治保障的过程。

 

 

 

  与时俱进反映体制和机构改革变化

 

 

  法律折射社会的变迁。时代在发展,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也在完善发展。30多年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完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法律草案在立法全过程多次公开征求意见、常委会听取“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备案审查、代表列席常委会、宪法宣誓……一系列新制度、新方式不断推出,日益规范。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总结吸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的新经验新成果,“一法一规则”修改工作于2019年正式启动。

 

 

 

  2020年8月、12月,两部法律修正草案分别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第二十四次会议两次审议。每一次审议,都为两部法律修正草案带来新的内容。

 

 

 

  比如,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二审稿,在草案一审稿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各专门委员会职责,增加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草案,承担常委会专题询问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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