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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家煤电企业上书“哭穷”:无力完成北京地区电力交易

时间:2021-09-08 18:03:02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阅读:4807


从经济因素看,今年国内经济持续恢复,作为经济运行的晴雨表,社会用电量超出预期。2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计,今年的全社会用电量将增长6%~7%。而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最新数据,1到7月的全社会用电量,已同比增长15.6%,远远超出中电联的预计。

另一个因素是季节性因素,夏季、冬季是用电高峰,电力行业有个说法,叫“迎峰度夏”。而今年的特殊之处在于,降雨偏北,导致水电发达的南方省份水电出力较弱。因此许多发电需求集中在了火电上。

此外,今年的大宗商品涨价、内蒙古对涉煤领域腐败“倒查20年”等因素,都共同叠加,形成了助推煤价上涨的合力。生意社的数据显示,9月6日,唐山曹妃甸动力煤报价1160元/吨。三个月前,该数据是925元/吨,涨幅为25.4%。

如果随着煤价的上涨、发电成本的提高,电力行业的电价也一并提高,燃煤发电企业不会陷入当前的困境。但根据最新一轮电价改革的精神,上网电价原先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已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

新机制自2020年1月实施,基准价按当地当时的燃煤发电标杆电价确定,浮动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该机制在执行之初便规定,2020年,电价暂不上浮,特别要确保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林伯强指出,到目前为止,上网电价下浮较为容易,但上浮很难。

如果此时仍然在执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在煤价涨幅达到一定区间之后,政府应当调整标杆电价,因为基准数字是2019年确定的,已不符合当前的实际。但因电价改革的方向是市场化,袁家海指出,如果此时政府出面调整基准价,市场层面恐会出现不利预期,担心电价市场又重回政府定价时代。因此,基准价的调与不调,是两难局面。

此次11家发电企业上书,就没有提及基准价调整一事,而是希望北京市城管委能为他们开一个口子,允许他们在现行基准价的前提之下,行使“上浮交易电价”的权利。

涨电价还是降煤价?

针对大面积亏损情况,11家发电企业联名上书,提出在煤价突涨且持续高位运行等市场发生严重异常的情况下,京津唐燃煤电厂已无力完成2020年12月签约的北京地区2021年10~12月电力直接交易和2021年3月签约的北京地区2021年10~12月电力直接交易。

他们向北京城管委提出了3条建议,包括允许市场主体实行“基准价+上下浮动”价格机制中的上浮交易电价;重新签约北京地区电力直接交易2021年10~12月年度长协合同,上浮交易价格;京津唐电网统调电厂优先发电权计划中“保量竞价”未能成交部分,执行各区域基准价。

一家企业的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截至记者采访的9月6日,此次上书并无太大的后续进展。

事实上,如果拉长时间跨度来看,在过去十多年间,因煤价上涨,发电企业曾多次上书。发电要燃煤,产煤要用电,煤与电这两个行业,已博弈多年。

2004年年底,中国出台了“煤电联动”政策,如半年内平均煤价比前一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则电价也相应地做调整。之后的两年里,两次启动煤电联动政策。

2007年,因粮食、猪肉等物价大幅上涨,CPI达33个月来新高,国家因此迟迟没有调整电价。大唐、华能、华电、中电投、国电这五大发电行业的龙头企业,就集体上书国家发改委,恳请尽快在煤炭价格涨幅大的重点区域启动煤电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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