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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茂春:三农问题的历史渊源、国际现状和全球化对策

时间:2005-02-05 21:29:50 作者:何茂春来源:爱思想


  

  三、“三农”问题的全球化

  

  入世前,举国护农声浪不绝于耳。有人称中国农产品危机最大。结果,主要保护了国营贸易未来几年对农产品的继续多数专营权(入世议定书2A1等)。至于关税(2008年15.2%左右)、农产品补贴率(最多不超过8.5%)和进口数量承诺(唯一是2200万吨小麦)等承诺,几乎没有任何影响。这是因为:农产品现在有效关税已降至10%,对农产品补贴至多只能补到3%,且一旦国内缺粮,进口数量限制是没有任何阻碍力的。

  

  因此,入世谈判关于农业的谈判最有实质的成果是保护了几年垄断。笔者向来以为,国内产业凡开放者无一不繁荣,凡保护者无一不落后。这里的开放不仅是对外国产品和资本开放,也指对国内非国有经济的开放。

  

  笔者发现,入世前后凡高调呼吁保护农业的没有一个是中国农村户籍的种粮人。一则他们没有享受入世透明度,二则他们不知利弊取值,三则他们也不敢说什么。而高唱保护的人士一类来自专营农产品的企业界,二类来自非农村户口的学术界。

  

  入世后两年的效果是:中国农产品产量年均增长6%,出口年均增长12%,农村各项社会经济指标均有大幅增长。保护主义者大多无语,有人坚持说:入世头两年看不出问题。我想,他们一定巴不得农村出大问题以证明是国务院和外经贸部卖了国。

  

  开放是否就一定有利于中国三农的现代化呢?答案是肯定的,但这里有一个痛苦的规则过程。它要求过去不稼不穑的城里人不要再把一切危机转嫁农村,要求农民有透明参与涉及三农的立法权利,要求专营农品的人反哺让利于农民,要求管理农民的人士还农民以国民待遇,同时要求农民面对一个严酷的全球化事实,加快融入产业化、城市化、知识化的新时代,忍受这一新的农村革命的巨大阵痛。

  

  纵观当今世界,农产品在各国经济总量中平均不到10%,却能持世界经济之牛耳,左右各国之政局。在长达八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中,欧盟、东南亚诸国和韩国、日本,都因为油菜籽、大米等颗粒小物扰得朝廷、政坛不得安宁。法国和韩国还各换了一届内阁,直到多哈启动的新一轮谈判至今,农产品仍然是最敏感和最不易达成统一意见(consensus)的一个议题。众知:WTO迟迟不得成立,上一次多巴谈判迟迟不得落幕,原因就是农产品协议不能签字。

  

  最后达成的WTO《农产品协议》与其说是一个条约,不如说是一个公式。它虽然约定把农产品纳入贸易自由化的轨道,但仍保留了诸多的例外和保护箱(绿箱、黄箱)。农产品市场准入、关税减让和对农产品补贴率均有一个时间阶段的水平作为“基期”(base period)标准。各国在农产品市场准入的精打细算,反映了国内农民对政治的否决力量,尽管在欧美日,农民不到总就业人口的5%,尽管在全世界(不包括中国),务农人口不到世界总就业人口的12%。

  

  中国从事农业的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6%,但对三农政策的影响是微乎其微的。

  

  国民待遇、透明度、补贴是各国解决三农问题的三把钥匙,但中国的情况暂时于外国缺乏可比性。第一,各经济强国基本实现了农业产业化,农村城市化和务农人口的微量化,其产业链条衔接紧密,农村地区与城市地区在选举、管理、社保等方面已完成了从圈地到补贴的漫长过程,农业生产人口比例很少,加大补贴因此就有了现实的可能。而在中国,根本不具备这些条件,因此就不可能现在就按发达国家的办法解决“三农”问题。只能从头做起,在八十年代中期的改革的基础上,补完没有上过课——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城市化进程,实现农民的国民化。

  

  全球化时代的国际农业竞争包括了市场准入、农业科技、卫生标准、技术壁垒、知识产权保护、三农生产服务和三农投资等。所以研究三农国际化问题化问题不能只盯住《农产品协议》,而要研究整个WTO规则体系,各自由贸易区及各国农业政策。

  

  四、“三农”入世对策论

  

  三农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经济问题。应参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进行系统规划和改造。

  

  第一,改革城乡户口制度,对农民全面实行国民待遇。出生、教育及培训、分配、社会保障、事故及赔偿、竞争、生产等方面的歧视政策应废除。让占七成比例的中国农村居民有体面、有尊严,这样能够最大程度地挖掘其潜力。(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第二,提高“三农”政策法律透明度。农村工作的一切政策法律,似应有农民代表(即农村户口的、生产农产品的人士)的参加。否则,农民始终不能自决。我们要依据WTO透明度规则让农民参政、议政、督政。

  

  第三,完善农产品生产制度,改变落后生产方式。当今世界农业竞争是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机械化、科学化的大农业竞争,小农经济不能适应国际大农业竞争。中国80年代初实行的农村改革的确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进步,这是举世公认的成功的改革。如果没有那次改革,就没有今日的温饱和繁荣的乡镇企业。但任何生产制度都要根据生产力的变化而变化,否则有可能成为发展先进生产力的阻力。唐朝之租庸调法,明朝之一条鞭法,清之摊丁入亩法,都是重大的农村改革,而事过境迁,各法随之改变或调整。任何一个好方法,如果要求几十年不变,似有一些主观。

  

  第四,改变落后的农产品流通机制,使中国农业走上产业化、市场化的健康发展之路。专营、单一收购、价格体制僵化是农业产业化的主要障碍。少数垄断农产品贸易的利益集团并不为农民提供关于生产、市场、科技等信息服务,农民生产积极性受挫。僵化的收购制度还不时产生产销矛盾和城乡对立情绪。

  

  第五,对农村地区强化推行义务教育。教育不发达的地方是当今社会不稳定和未来恐怖主义的主要策源地。一个最本份的农民如果没有读书,就不知多大比例的农药配剂既能除虫,又能有效保护人体安全。为了完全、彻底、干净、全面迅速地消灭害虫,没有文化的农民于是就不能科学地调配药剂。于是,我国食品、农产品有90%以上不符合发达国家卫生标准,52%不符合本国食品卫生标准。

  

  第六,利用WTO规则,加大对农产品的补贴。我国争取了8.5%补贴率的指标,但实际上没有补贴的财力或打算。现在2%左右的对农补贴,真正到农民手中的又少之又少。WTO的政策没有用足,我国发展农业的空间很大,潜力不可限估。

  

  中国农业受入世承诺的冲击并不大。因为中国农产品进口关税到2008年仍然可以达到15.1%(而世界现在农产品平均关税已减至8%以下)中国允许进口的粮食的数量十分有限(承诺进口的小麦只有2200万吨,不到我国小麦产量的5%)。中国农业受入世冲击最多的是非农业的一些流通产业和农业管理体制。

  

  中国农业生产、流通各项制度改革与环保、就业、劳务出口等制度的改革是密切相关的。因此需要有新的思想、新办法。中国农村每次改革,都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变革和文明的大进步。可以预见,中国入世给农村带来的再一次改革,会使中国社会迎来一个更加繁荣发展时期。农村富裕了,不仅是三农的兴旺,而且是工业和服务业的巨大市场;反之,农村情况恶化,中国现代化建设是很难顺利进行的。

  

  [作者简介:外贸部国际贸易研究院信息中心主任,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教授,正在组建中的清华大学经济外交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电子邮箱:hemaochun@2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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