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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我们的理论 我们的主张 我们的道路

时间:2012-08-14 15:51:28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理论的起点源于生命哲学


自由、平等、和谐是现代社会的核心理念,但对这一命题的考察却需要追溯到世界出现生命的远古时代,要对生命的存在与发展的生命哲学中去追寻。

 


大约38亿年前,在地球出现具有主体性的新物质——生命时,这个世界被分成两个部分——生物世界和非生物世界。主体性是区分生物与非生物世界的根本点。在生物世界里,生命根据趋利弊害的本能演绎着从低级到高级、从野蛮到文明的生存与发展。生存与发展是一切生命活动的最终归宿。

 


任何生命,都是以一种生存单位生存着。生命只要存在,其体内的物质和能量就在不断地消耗,这就需要新的物质和能量来补充。生命不但要存在,而且还要发展,这就需要增量补充。这些补充,只能来自体外,即向外界索取。索取是主体的一种活动,活动本身又有一定的消耗。索取和消耗(包括受损)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比例,表现为一种效率。生物为了生存和发展,必须力争索取大于消耗(包括受损),即力争有效率。而且效率越高,越有利于生物的生存和发展。这就是生物界存在的效率定律。生命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壮大生存单位,以适应与其他生存单位的竞争,否则就会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壮大生存单位的方式是进行分工合作。合作能够增强对外的竞争能力,有利于生命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这就是生物界存在的整体趋利避害的效果大于局部趋利避害效果之和的合作定律。生物是由氧、碳、氢、氮、钙、磷、钾、硫、氯、钠等数十种元素组成的,所以生物首先是物质的。与非生物世界所不同的是,这些元素在生物体内化合成水、无机盐、糖类、脂类、蛋白质、核酸、维生素等物质,这些物质又组合成细胞、组织、器官等,并构成一个活的躯体——生物。由于生物新陈代谢的作用,它必须主动地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也就是说,生物对外界具有一种趋利的需求。随着生物的不断进化,对需求对象的质也不断提高要求。这就是生物界存在的需求持续增长的需求定律。

 


遵循效率定律、合作定律、需求定律是生命世界完美存在与最优发展的充分必要条件。在人类出现之前这些规律只是被动的起着作用,在一些生物之中也有通过简单的思维主动利用这些规律,甚至一些动物通过进化和遗传能利用这些规律而促进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但这毕竟都是低级的行为。只有在具有智能的人出现了,生命才能根据自身的需求主动利用这些规律,促进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人类在进化中,对这三个定律的认识不断提升,形成了与之相对应的自由、平等、和谐的理念。

 


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多重生存单位的组合体,要想提高效率就必须使主体处于自主状态,否则效率不会达到最高。主体的自主状态就是自由。自由度和效率成正比。这是现代社会比传统社会效率高的最重要的原因。无论是个体还是多重生存单位的组合体,要想扩大合作就必须使主体处于对等状体,否则合作不会处于最佳。主体的对等状态就是平等。平等度与合作效果成正比。这是市场经济比统制经济合作更易成功的最重要的原因。无论是个体还是群体多重生存单位的组合体,要想达到永恒的可持续就必须使主体与外界(包括主体与自然、主体与主体多重方面)达到平衡状态,否则持续不会永恒。平衡状态就是和谐。和谐度和可持续性成正比。这是现代社会比传统社会更稳定的最重要的原因。需要说明的是这些理念随着社会的进化其内涵也在不断丰富。

 


自由、平等、和谐的理念产生于人类从蛮荒时代向文明时代过度的时期。这三者作为一个整体在每一个民族的文化元典中存在,虽然在日后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各自的生存环境不同,使得不同的民族文化对这三个理念有不同的偏重。如以古希腊文化为源头的西欧文化偏重于自由,以古印度文化为源头的佛教文化偏重于平等,以儒家思想为源头的中华文化偏重于和谐。有趣的是这些理念在全球一体化的背景下又获得了统一,共同构成了现代社会的核心理念。从整体又回到了整体,从终点又回到了起点,不过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循环,而是一个圆满,是人类从少年走到成年。必须说明的是这些理念在臣民时代只是作为一种美好的向往而存在于那些有良知者的心中,只有在公民时代才作为一种社会存在的理念来出现。在现代社会中,自由、平等是不可偏置的两个价值尺度,和谐则是保持整体发展的平衡器。如果没有自由、平等、和谐的理念的支持公民社会的政治民主、市场经济、社会自治则找不到合法性的支撑,作为现代社会主体的公民也会在发展中迷失方向。

 


 
自由、平等、和谐是人类文明得以持续发展的永恒理念。随着全球文明的融和,这个世界也必将以此为共同的核心价值观念走向统一。因此这些理念不但是社会从臣民社会走向公民社会所需要确立的核心理念,而且也是世界从臣民世界走向公民世界所需要确立的核心理念。

 


社会发展理论源于对社会发展的考察


几乎所有的人都明白,讨论社会和国家的变革,都来离不开对人的深入具体考察。人是组成社会和国家的最基本的不能再划分的主体单位。人是社会变革的中心和归宿。社会和国家的变革往往以人的变革为前提,当然社会和国家又会反过来对人产生更深入而长久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在全球化日益向纵深发展而导致社会整体在不断变革中,一些原来只有民族国家才关心的问题,对个人也日益重要起来了。这样人不但是考察讨论社会、国家、而且是考察讨论世界时要关注的重要对象了。

 


正因为如此,在世纪之交,面对许多疑问,人们又提出了那代代相传的问题:我们是谁?我们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我们在干什么?

 


宇宙学认为,100多亿年前宇宙是从一种温度和密度极高的状态中,由一次突然的大爆炸产生的。现代科学证实,大约38亿年前,地球上产生了生命。后来,经过长时间的演进,大约500万年前产生了类似于今人的智人,大约5万年前产生了第一批与我们一样的人。这其中虽然还有许多细节等待科学家的分析考证,但人是原始生物演变而来则是不容质疑的科学事实。因此分析人必须从原始生命现象的存在和发展开始。科学证实,当世界有了原始生命之后,世界就被分为生物和非生物。一切生物不同于非生物的本质是生物具有主体性。生存和发展是一切生物不用自证的永恒的主题。生命为了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与外界环境不断地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流与转换,并且这种交流和转换必须是正向的,即从外界获得的必须超过对外界的输出,否则生命就会逐渐消失。这种交流和转换有一个最基本的前提是主体处于自主状态。主体的自主状态就是对自由最原始、最本质的描述。当然随着生命现象的进化,自由也从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在人类出现之后,人作为智能动物继承了这先天就有的本能。因此自由对人而言是先天的。不可否认的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人并没有脱离兽性,一部分人往往利用各种手段去限制另一部分人的自由的权利以达到自身自由的最大化。这种现象产生之后,那些受压制和奴役的人就产生了一种渴望,希望所有的人都有相同的机会去自由地发展,这种愿望就是平等。可以说平等也是一种状态,是对单个个体(人)与其他个体对等发展的状态的描述。因此平等对人而言是后天的,但它却是人类亘古不变的向往,它却是人类社会进化的方向。必须申明的是平等必须以自由为前提,没有自由的平等是奴性的平等,平等是关于自由的平等。人们发现所谓的人类进化史就是人的自由和平等不断扩大的过程,从蛮荒时代对一切的恐怖和迷信到现代对外界的自信和理性的任何进步无补如此。自由和平等是人类进步的条件和目的的统一,并且是评判进步的唯一尺度。任何进步都一定体现为人的自由和平等的扩大,并且这个扩大是人能感受到的,即这个扩大可以量化到具体的个人身上的。进步与否最基本的评判是个体通过感受而评判,那种种笼统的评判则都是欺人之谈。

 


通过对人的考察,人们发现人本身的存在有三个状态,蛮荒时代的原始状态、传统时期的臣民状态和现代的公民状态。蛮荒时代的人们并非是某些学者描述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状态,由于对世界的认识还很肤浅,而人相对于自然又显得很渺小,因此原始人几乎是自然界的奴隶。在一些原始的群落中也经常有十分恐惧的事情发生:他们不但可以吃掉非本部落的同类而且可以对自己部落中的“低能者”进行残杀,那些传统时期出现的“人相食”可能就是蛮荒时代的某些景观的再现。那个时期,人们的自由是有限的,平等也是有限的。文明以降,技术有所进步生产开始提高,社会有所分工国家开始形成,自由和平等也逐渐扩大起来。文明社会可以分为两种状态,一个是以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压制和奴役为特征的传统社会,一个是所有人的自由平等发展的现代社会。在传统社会中大部分人处于臣民状态,在现代社会人们处于公民状态。

 


尽管传统社会有过不同的称谓,但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是威权者对社会进行统治,这个社会的极致是极权社会。在这个社会中大众没什么自由和平等可言,所有的人都是统治者的奴隶和儿臣。“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是中国对传统社会的总结。因此传统社会从本质上来看就是臣民社会。这个社会政治上特征是独裁、经济上特征是垄断、文化上特征是专制。在这个社会也许会出现一时的辉煌,但由于牺牲了大众的自由和平等,不能鼓励、善导民众去积极参与社会的各项发展,因此这种辉煌往往是短暂的。考察历史上出现的动乱之根源,人们也发现大都源统治者对人们的自由平等进行贪婪的剥夺所致。自由平等是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最重要的条件。严复老先生在100年前就说中国和列强的差异是“自由不自由矣耳”。在现代社会,公民是天下的主人。公民和臣民的区别在于公民拥有普遍的自由平等的权利。虽然公民这个词在古代就有,在古希腊时代已经盛行,甚至在纳粹时代希特勒也常称自己统治下的德国人为公民,但这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公民,甚至有的则是对公民这个名词的亵渎。公民必须在人们普遍拥有自由平等权利情况下才能名副其实。这个社会政治上特征是民主和法治(宪政),经济上的特征是明析产权的市场经济,文化上的特征是自由。这样的社会人们安居乐业、社会繁荣昌盛。基于臣民而建立的国家就是传统的威权国家,基于公民而建立的国家就是现代的民主国家(公民国家)。必须明白的是在全球一体化的状态下,现代化自身就包含着全球化,公民应具有世界意义,那些将公民权利只定义为某一国家内部或某一种族内部或某一宗教内部看平都来不算是对公民最具现代的理解。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那种以民族国家利益为唯一的出发点,信奉国家间没有友谊只有利益已成为过去,那种以邻为壑、弱肉强食的作法已逐渐被抛弃。无论是环境保护、物种延续、人权种族等等都已与每一个公民息息相关。在全球化背景下,世界将由传统的民族国家的利益对立向现代的国家利益的统一转换,国家间的区别也在全球一体化中逐渐模糊,最后形成公民世界。

 


从传统到现代可以说就是从臣民时代到公民时代,与之相联社会则也随之由臣民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变,国家由威权国家向民主国家(公民国家)转变,世界由民族国家的利益对立走向利益统一转变(公民世界)。现代化从公民角度的解读就是一个公民社会、公民国家的时代,其极致是公民世界。或许数千年来人类的“大同”、“天堂理想”将以公民世界的形式变成现实。马克思说,最理想的社会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可能就是对公民世界最接近的预言。
从公民到公民社会、公民国家、公民世界构成了以公民为中心逐渐放大的一系列命题,形成了以公民为中心对对现代社会、现代国家、现代世界的描述,这就是公民主义的基本含义。因此公民主义也可以说是对现代化的又一次解读,或曰公民主义则是对人类那亘古不变的问题又一次解答。

 


 
主张源于我们对中国社会转型的思考


观百年风云变幻的基本轨迹,以中国为视角,展现的是挣脱传统走向现代的“现代化”过程;以世界为视角,展现的是挣脱国家间对立走向世界统一的“全球化”过程。虽然这一过程的起始并不是从一百年前才开始的,但这一百年的变化之剧烈则是史无前例的。有意思的是现代化和全球化在中国是重合的。
 

 

现代化的剧烈变化对人们的信仰产生了颠覆性的影响。根据时代变迁塑造基本信仰也成了社会进步的追求。人毕竟是理性的动物。没有信仰或信仰混乱的人群只能回到互相残杀的兽性世界或愚昧的迷狂世界中去。过去的“纳粹”,今天的“邪教”就是信仰迷狂的例证。人、社会、国家、世界构成的基本信仰的基本方面,在这里人是中心和归宿。因此许多智者往往将对人的考察作为构建基本信仰的逻辑的起点。

 


通过对历史的考察,人们发自本身的存在有三个状态----蛮荒时代的原始状态、传统时期的臣民状态和现代的公民状态。蛮荒时代的人们并非象某些学者描述的那样,处于自由自在的无拘束状态。由于对世界的认识还很肤浅,人们相对于自然界则很渺小,原始人几乎是自然的奴隶。对自然的恐惧和臣服是原始人的主要心态。文明伊始,技术进步生产力提高,人类摆脱了自然界束缚。这时自由、平等、和谐的理念才开始产生,并成为人类永恒的追求。文明时代可以分为两个时期,一个是以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压制和奴役为特征的传统时期,一个是所有的人都自由平等发展的现代时期。在传统时期,威权者是社会统治者,大众是统治者的奴隶和儿臣。自由、平等只是大众的向往而非社会的现实。因此传统时期就是臣民时代。现代时期所有的人拥有普遍的自由平等的权利,每一个人都是社会共同体中一位普遍的公民。因此现代就是公民时代。

 


现代化的过程从一定意义讲,就是人从臣民向公民转变,社会由臣民社会向公民社会转变,国家从权威国家向公民国家转变。必须指出的是现代化自身就包含着全球化的意义。因此,公民的意义本身就是世界性的。那些将公民权利只定义为某一国家内部或某一种族内部或某一宗教内部,都不算是对现代意义的理解。在全球化的今天,那种以民族国家利益为惟一的出发点,信奉国家间没有友谊只有利益已成为过去,那种以邻为壑、弱肉强食的做法已逐渐被抛弃。无论是环境保护、物种延续、人权种族,还是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等等都已和每个公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全球化背景下,世界将由传统的民族国家和利益对立向现代的公民国家利益的折中转换,国家间的区别也在全球化中逐渐模糊,最后形成公民世界。公民世界里所有的公民的个性、人的创造力将得到更充分的发展。马克思所说的“所有人的自由发展是每个人自由发展的前提”,正是对公民时代的社会原则的定义。任何宗教、社团、民族或其他形式的利益群体,都不能以自身的集体价值原则凌驾于人类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上。同样,任何群体也不可能有任何正当理由阻碍现代化的实现。

 


公民、公民社会、公民国家、公民世界,是对“现代化”和“全球化”时期人们的基本信仰做出的基本回答。

 


人的能动性,使人们可以在基本信仰指导下来谋求个人的发展和推动社会的进步。在臣民时代,民众和统治者是对立的,有统治机构而没有严格意义上公共服务机构,广大民众长期处于被动和压抑状态。个人的发展往往以挣脱威权的统治为前提,社会的进步往往以打碎旧的统治为条件,这样的游戏规则,使臣民时代往往用以暴易暴的方式来演绎历史。在公民时代,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统治者,政府是公民为了自我服务而设立的公共服务机构,没有凌驾于公民之上的任何特殊权利。公民的利益和幸福有赖于公民自身素质的提高,社会的进步公民以民主和法治的方式来推动,这种双赢的游戏规则往往以良性互动来表演。“革命”、“暴动”在公民时代正逐渐被人们所遗忘。这种良性互动是一种遵守程序规则的“游戏”,因此有序推进,积极参与成为公民谋求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基本原则。在这一原则的条件下,谋求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本方式就是提高公民素质,公民用民主和法治的方式来保卫自己的自由和平等的权利。如果遇到法律条文有问题时,要推动人们完善法律。在公民时代,权利同时意味责任,争取和保障他人的权利就是保障自己的权利。因此个人的自由平等不但是每个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更是公民为了自身安全和社会进步而必须实践的义务。
公民时代,并不抹煞精英存在的意义。平等首先是基本权利的平等。社会精英由于自身的能力和地位,有更多的义务为社会的进步而努力。任何时代都有先知先觉者。任何时代都需要先知先觉以良知和责任来带动他人和社会的进步。公民时代只不过是使每一个公民都有成为精英的平等条件,消除了人们自我实现的特权障碍罢了。因此在公民时代,社会精英是在义务支持他人和社会的进步中实现自我的,而非回避现实、消极被动。今天开办公民学校、支持村民自治、支持社区改革等等,就是既能提高自身素质又能推动社会进步的好事情。政府作为公共权力机关,其天职是保障和支持公民自由平等的发展。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促进和完善政府工作,政府也有责任不断为社会进步创造条件,引导公民正视社会责任,正确行使权利,以鼓励和支持公民社会的充分发展。

 


道路源于我们长达七年的社会实验


从1999年提出我们的基本理论和基本主张之后,到现在已经七年了,这七年我们开展了以农村基层民主为内容的“天村实验”,以城市社区民主为内容的“新民实验”,以改善公共物品为内容的“和谐实验”。通过这些实验我们形成了依靠公民教育提高公民意识,依靠公民行动扩大公众参与,扩张公民社会完成社会转型的道路。
和谐实验开始于2003年。当年,中国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这标志着中国社会转型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社会分化、公民权利意识增强、新旧秩序冲突等等。这一年被学界评为公民维权年,从这一年开始中国社会走向一个真正的拐点。2004年,社会冲突又有加剧之势,四川、重庆、陕西发生了大规模群体事件、银川发生了出租车司机进行有组织的抗争事件、足球界也爆发了“十月革命”事件、环保组织阻建怒江水电站建设、国有企业MBO的公正性受到质疑等等。这一年被学界评为公民行动年,社会分化与冲突继续加剧。中国社会进入“高风险时期”从这一年开始成为社会的共识。从2003年起,我们开始把理论研究和社会实验成果运用到推动社会全面转型之中去,将加大政策倡导、公民教育、危机干预、和谐示范区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力求为中国社会转型做出积极贡献。

 


这是一种新的局面,面对这种局面,学界则以独有的敏锐向社会发出了警告,丁元竹、王铰光等纷纷发表文章提醒人们中国进入高风险社会,呼吁加快改革步伐,推进社会变革。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应该继续坚持公民教育提升所有社会成员的公民意识尤其是政府官员的公民意识,使大家改变观念;继续坚持公民行动的原则引进协商、对话、谈判机制,扩大社会参与力度,以责任、理性、建设性的态度积极稳妥地解决社会问题,在解决问题中创造社会安全转型的条件;在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培育公民社会力量,使公民社会在社会转型中承担起社会责任,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合作互动完成社会转型的历史任务,实现政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社会自治化。有意思的是在我们最近所进行的河北保定土地问题解决过程中,通过努力,使政府的公共行政质量有大的提高,促使政府、相关利益群体通过协商、谈判开始解决1992年以来遗留的土地争议问题,再次坚定了我们沿着公民教育、公民行动、公民社会实现社会安全转型的道路前进的信心。
2006年3月12日定稿于北京香山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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