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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社会事件】违法征用海域 辽宁现“围海造

时间:2011-11-15 14:46:24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违法征用海域 辽宁现“围海造地”跃进潮


汉网   稿件来源: 瞭望东方周刊   记者王立三 辽宁大连、沈阳报道

 


   按照国家海洋局围填海总量控制的规划,2011年整个辽宁省围海造地的面积30平方公里左右。但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令人乍舌,33倍的距离跃然纸上

 


   陈忠法养的海参面朝大海,却等不来春暖花开。

 

   1月25日,大连市普湾新区刚刚下过一场大雪,老陈的410多亩(水面面积358.18亩)养殖海参的海参圈被普湾新区管委会“强征”。普兰店湾有近2000户像老陈这样的海参养殖户,近7万亩海参圈在没有海洋主管部门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被“征用”。而这些海域将用作庞大的围填海造地计划。

 

   《瞭望东方周刊》调查获悉:普湾新区的造地计划是“填海造地39平方公里”。远远超出辽宁省围填海面积年度计划指标总量控制的“大数30平方公里”,而整个辽宁省的围填海造地计划则更为惊人,2011年辽宁省“填海,填岛和滩涂整理造地1000平方公里”。

 

   “海参圈被强拆了”

 

   普兰店湾的征海早有先兆。在普湾新区还没有正式成立之前,征海工作已然铺开,炮台镇(后并入普湾新区)政府下达文件称“根据大连普湾新区的规划要求”,停止办理海水养殖手续,不许投苗。

 

   海参养殖户觉得征海补偿不合理,都躲着不去领每亩2万的补偿款,要求普湾区管委会拿出征海的批文。遗憾的是,这一要求得不到任何回应。海参养殖户却不断接到“逾期不办,损失后果自负”的通知,就这么僵持着。

 

   强征却猝不及防。1月25日,大雪封路。负责给老陈看护海参圈的胡梦飞被冲进屋的几个人夺走手机并抬走,强行塞进面包车。看着自己住的小房子瞬间被铲车砸得稀巴烂,连厕所也被挖掘机拍扁,她只能恨恨地说:“你们是强盗?”面包车将胡梦飞抛在了荒郊野外。她衣衫褴褛,不知身在何处。她哭着给雇主打电话:“海参圈被强拆了”。

 

   等陈忠法等人赶到,哗哗的流水从被破坏的闸门倾泻入海。老陈养了8年海参,喜欢拿培育的濒危“红海参”和“白海参”自夸,他很清楚,海参圈内的海水被放干,海参会因为缺氧而大量死亡。而此时市场上海参的价格已经达到120元/斤。

 

   老陈想起海参发白腐烂的尸体。他用编织袋装上沙土,想在闸门口筑起一堵矮墙,想让参圈里能多存住一点水,一切终归徒劳无益,水还是哗哗地流向大海。

 

   老陈在不同位置的三个参圈被同时“定点”清除,在零下20 多度的冰天雪地里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几个小时内变成穷光蛋。”老陈觉得,第一个强拆他的海参圈针对性明显,这就是杀鸡骇猴。

 

   “征”与“守”的战争

 

   2010年7月13日,刚刚成立的普湾新区管委会发出1号文件《大连普湾新区海域征用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解释海域征用,是指大连普湾新区管委会因开发建设需要依法收回海域使用权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办法》规定港圈养殖包括实物资产及养植物补偿两部分。直接规定养殖物按类别补偿,海参养殖补偿每亩不高于2万元。

 

   每亩最高补偿2万元,让海参养殖户大为不满。如何算出海参养殖补偿每亩不高于2万元?是什么评估机构测算出来的?负责拆迁工作的普湾新区土地局动迁处处长包心平告诉《瞭望东方周刊》:“没有评估,我们是选取几个点,然后取样,看能捞出多少海参,算算能卖多少钱。”

 

   本刊记者了解到,普湾新区对征用海域的补偿标准是5万元每亩,按照3:2的比例在圈主(海域使用证持有人)和海参养殖户之间分配。

 

   这样的分配比例遭到海参养殖户的强烈质疑。海参养殖户于黎明质疑说:“谁都知道,海域使用证持有人就是拿个证儿收租金,海参圈的大部分投入和改造资金都是养殖户投的,而且投入巨大。政府确定这样的分配比例于情于法都说不通。”

 

   “你不能一纸文书就生米成熟饭。给多少我们就得拿多少?”于黎明向记者历数周围地方的征海补偿标准:“2006年旅顺口征海海参圈给养殖户补偿5万元;庄河市2007年给养殖户补偿是一亩4万元;2010年10月大连长兴岛征海补偿也是给养殖户4万元。圈主一般得的补偿超不过每亩1万。”

 

   在海参养殖户还在讨论补偿是否合理的时候。普湾新区的征海已显得迫不及待,他们称:7万多亩海参圈,已经动迁了6.5万亩,用了四个月时间。“我们打赢了新区建设的第一个战役。”

 

   实际上,这场被称为赢了的战役并没有那么简单,遗留下来的问题却变得棘手。

 

   一个现实的问题摆在面前。陈忠法被“强征”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

 

   养了多年海参的陈忠法坚持,海参需要三年的成熟期,他每年都投放参苗。陈则坚持让政府包赔损失。“投入的几千万打了水漂,没有任何批文和法院判决,强征海参圈和强盗有什么区别?”

 

   普湾新区土地局动迁处处长包心平回应陈忠法海参圈被强拆一事时说:“海域使用权人已经和管委会签订了合同,表示接受拆迁赔偿条件。我们强制收回很正常。”至于陈忠法所说,参圈里面还有多少海参,包称:“他们都把海参捡走了。那个地方也根本养不出来参。”

 

   记者到普湾新区采访时,“征”与“守”的战争依然继续,负责包片的干部派出挖掘机和卸土车封堵海参养殖区的入水道,被养殖户发现扣留了挖掘机,派出所出警后将让挖掘机回复入水道原貌,养殖户才同意被放走挖掘机。

 

   圈海造地潮涌

 

   按照大连市的规划蓝图,计划用5年时间在这片方圆1008.5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形成大连的一个新市区。一个细节是,原来规划“三年出形象,五年上规模,十年建成。”在辽宁省的要求下修订为“一年出形象,三年出规模,五年建成。”管委会主任张军在大会上发言鼓舞士气时称:今年新区到处都应该是沸腾的工地,给人一种蒸蒸日上,活力冲天的感觉,这样才有吸引力,我们就想要这种感觉。

 

   提速后,一些固有的规则被省略。

 

   《瞭望东方周刊》咨询辽宁省海洋渔业厅,得到的答复是必须有明确的项目才能审批围填海计划,前提是要符合全省总量控制要求。关于普湾新区征海:“规划也没有,手续也没办。”

 

   普湾新区的规划中,拟填海39平方公里,这已经远远超过了辽宁省围填海面积年度计划总量控制的30平方公里的指标。该项目绕过海洋管理部门,填海工程全面启动后,才开始设计、勘察等工作。

 

   《瞭望东方周刊》获得的一份辽宁沿海经济开发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报告显示:2011年对省沿海六市原则上不增加土地使用指标,各市要充分利用填海,填岛和滩涂整理来解决土地瓶颈问题。填海,填岛和滩涂整理造地1000平方公里,其中大连420平方公里,丹东120平方公里,锦州130平方公里,营口140平方公里,盘锦70平方公里,葫芦岛120平方公里。

 

   按照国家海洋局围填海总量控制的规划,2011年整个辽宁省围海造地的面积为30平方公里左右。但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令人乍舌,33倍的距离跃然纸上。

 

   “政府违法”

 

   这些越过审批的围海造地项目,在行政指令下飞速运转。

 

   一些报批的填海项目也化整为零,瞒天过海。

 

   曾参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等14部委联合对《生态补偿条例》进行的调研工作的北京大学教授汪劲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他们通常都是化整为零,这是老本行,大家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因为首先是政府违法,政府违法睁只眼闭只眼,比如说50公顷以上的如果由国务院来批,他就少量多次。比如说化整为零,不达到50公顷,甚至48.49公顷。就是把他做的比国家批准的小。我现在看到的最大的好几千公顷都有。”

 

   本刊记者通过对葫芦岛市北港工业园的审批资料发现,葫芦岛北港工业区在围海造田报批方面,不是整块规划面积一起上报,而是按照省级海洋部门的审批权限,将整个规划面积分割成22块,每块都控制在50公顷范围内,在办理上报时,将地块实行“插花”式上报,即每次上报的海域都互不相连,通过连续上报获批,最终实现整块海域滩涂的填海造田。

 

   围海造地形成的土地的管理遭遇了现实困境。《辽宁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围填海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后,办理土地使用证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国土部门认为“这是省政府令,我们执行的是国土资源部的规定”,围填海形成的土地换发土地证过程中依然收取土地出然金。

 

   “低价征海、高价卖地”

 

   事实如此,低水平盲目地填海造地运动,正沿着海岸线展开。北京大学教授汪劲直斥:“沿海城市开的关于围海造田的经验会都是害人的会,坑人的。”在他看来,过度的填海工程会对整个沿海环境造成“灭顶之灾”一个海湾如果被人为割断,要想形成一个新的海湾系统,基本不可能。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海域处处长张弘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作为海洋主管部门,不主张填海。填海也应该适度,现在经济发展,海洋资源利用也要有规划。”他说,围海造地的成本就只是土方的成本,在加上海域使用金的成本,价格太低了。地方政府很难抑制发展的冲动。我们作为管理者,最应该避免的就是没有项目填海。

 

   北京大学教授汪劲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围海造地在全国临海的11个省都很严重,而且不是一般的严重。”他曾参加2010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等14部委联合对《生态补偿条例》进行的调研工作。他说:“靠海吃海。这11个省每一个都在发展自己的临港经济,都想以建设港口码头带动本省经济的发展。”

 

   各地填海造地经验是:填海造地,不占用地指标,不受国家土地政策调控,在0.5平方公里限额内,仅需获得省级海洋渔业部门的批准即可,审批手续办理起来相对容易;不用向群众征地,麻烦少,效率高。

 

   在调研中汪劲发现,一亩围海造地的总成本在10-20万之间,最多25万。通常政府给开发商的地价会狂飙至200-250万,就是所谓的土地出让金。更让他吃惊的是,调查中曾遇到过一亩土地竟然拍出2400万的价格情况。

 

   据本刊记者了解,在辽宁省长兴岛临港工业区、锦州西海工业区、葫芦岛北港工业区都有较大规模的填海造地行为。2010年辽宁省葫芦岛市北港工业区的土地成本:如果按照水深平均1米、园区标高1.5米、每方土石25元计算,填海造地工程成本每亩仅为41670元,加上需要上缴国家的海域使用金7500元(每亩5万元,85%返还),每亩总成本不到5万元。

 

   海参养殖户陈忠法质疑,政府正走上“低价征海,填海造地,高价卖地”的发财之路。与之印证的是普湾新区成立仅半年,挂牌交易土地近80宗,出让土地面积1245公顷,成交价值375亿元。

 

   (实习生吴玲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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