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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受权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3-15 14:41:57 来源:新华网阅读:13538


  加强人格权保护。人格权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是民事主体最基本的权利。贯彻民法典,在司法政策中增加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等规定,畅通人格权救济渠道。审理侵害“两弹一星”功勋于敏名誉权等案件,决不让人民英雄受到玷污,树立崇尚英雄的良好风尚。审理微信群侮辱人格案,坚决制止网络暴力。审理职场性骚扰损害责任案,让性骚扰者受到法律制裁。审理进口冻虾万名消费者信息案,禁止泄露公民个人信息。审理可视门铃侵犯邻居隐私权案,明确安装监控不得侵扰他人生活安宁。通过一系列人格权保护案件的依法公正审理,让人身自由得到充分保障、人格尊严受到切实尊重,充分彰显我国民法典的人民立场和共和国人民的主体地位。

  促进和谐家庭建设。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64.9万件。会同全国妇联等单位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完善家事调解、家事调查、心理辅导等制度,保障婚姻自由,促进家庭和谐。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169份,通过发挥司法裁判教育示范功能,探索将家暴防治延伸到婚前、离婚后及精神暴力等情形。山西、辽宁、广西、重庆、宁夏等地法院完善反家暴联动机制,筑牢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免遭家庭暴力的“隔离墙”。依法制裁“强行啃老”、理财骗局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严惩虐待、遗弃老年人犯罪,弘扬敬老孝老美德,强化养老助老责任。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保护未成年人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出台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意见,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挑战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针对儿童犯下的各种严重罪行决不姑息。再审“百香果女童被害案”,对强奸杀害女童的杨光毅依法改判并执行死刑。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安徽、山东、湖南、陕西、兵团等法院推进少年家事法庭建设,确保未成年人得到特殊、优先保护。审理未成年人直播打赏无效案,直播平台全额返还158万元打赏金。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但对主观恶性大、手段残忍、屡教不改的依法惩处。会同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等开展寒假关爱儿童活动,把法治安全教育送到儿童身边。开展法官进校园、上讲台活动,法院领导干部和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校外法治辅导员,用生动案例帮助青少年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与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加强涉军维权工作。传承红色基因,巩固拓展涉军维权“信阳模式”“鄂豫皖模式”实践成果,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审结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涉军犯罪案件633件,审结涉军民商事案件10418件,坚决捍卫军队军人尊严荣誉,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继续做好涉军停偿下篇文章司法服务工作,依法维护部队正当权益和群众合法利益。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等出台意见,加大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力度。军事法院开通涉军维权平台,结合重大任务排查化解纠纷909件,为部队和官兵挽回损失14.3亿元。内蒙古、海南、西藏等法院主动送法进军营,开辟涉军维权绿色通道。湖南法院加强沟通协调,让西藏戍边战士和家人先行拿到赔偿款,为边防战士提供后方坚强的司法保障。

  切实保护和维护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案件2.4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1.1万件。签署内地与香港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完善内地与澳门法院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安排。妥善化解粤港澳大湾区跨境民商事纠纷,维护港澳同胞合法权益。平等保护台胞台企在祖国大陆的合法权益。厦门海事法院发布首份涉台海事审判白皮书。福州平潭、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等法院聘请港澳台同胞担任人民陪审员或特邀调解员。审结涉侨案件4675件。会同中国侨联推广涉侨纠纷化解经验,帮助侨胞在线化解跨境纠纷。

  四、全面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

  继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基本解决执行难之后,着眼破解诉讼难、方便群众诉讼,经过两年奋战,全国法院构建起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机制,为群众解决民商事纠纷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服务,提供多样化纠纷解决方案和权利救济渠道,促进矛盾纠纷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

  普遍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强化非诉讼和诉讼对接,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全面应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全国总工会、公安部、司法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完成“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涵盖劳动争议、道交事故、金融保险、证券期货、知识产权等纠纷领域,3.3万个调解组织、16.5万名调解员入驻平台,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开展调解工作,为群众提供菜单式在线调解服务。自2018年2月上线以来,诉前调解成功民事案件数量逐年增长,分别为56.8万件、145.5万件、424万件,其中2020年同比增长了191%。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法院对接“老马工作室”等代表委员调解工作站,合力化解纠纷。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作用,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尚未进入诉讼程序就得到化解。全国法院受理诉讼案件数量在2016年、2019年先后突破2000万件和3000万件关口的情况下,出现2004年以来的首次下降,特别是民事诉讼案件以年均10%的速度持续增长15年后首次下降,充分体现了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的显著成效。会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举办7场“一站解纷争”全媒体直播活动,人民日报、新华社等10余家媒体参加“人民法院一站式体验官”基层行,社会反响热烈。

  基本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坚持群众需求导向,让当事人到一个场所、在一个平台就能一站式办理全部诉讼事项。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实质性解纷功能,使大量案件纠纷在诉讼服务大厅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一站式化解。2020年,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快审案件693.3万件,平均审理周期比一审民商事案件缩短53%。化繁为简,以中国移动微法院为统一入口,实现立案、送达、保全、委托鉴定等诉讼事项一网通办。开通全国统一律师服务平台,提供全程线上阅卷、提醒案件排期避让等35项功能,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推行视频网络申诉,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强化服务监督管理,通过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对四级法院诉讼服务一网统管。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依托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一号通办功能,帮助群众办理诉讼事务。

  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全覆盖。跨域立案服务在四级法院及1万多个人民法庭做到全覆盖,累计提供跨域立案服务8.2万件。从“一律敞开大门”到“就近提供服务”,当事人可以选择家门口的中级、基层法院或人民法庭,申请对包括四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全国法院全部开通网上立案功能,网上立案申请超过一审立案申请总量的54%。针对反映有法院年底不立案情况,向全国法院发出立即纠正通知,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一站式建设融入党委领导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功能,推动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浙江法院助推县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湖南法院巧用“五老”调解就地化解矛盾,陕西法院创新“五链共治、法在基层”工作机制,云南法院“阿诗玛”特色调解室为群众提供双语服务,内蒙古法院发扬“蒙古马精神”探索草原特色矛盾化解模式,新疆法院创建101个“枫桥式法庭”,推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巡回审判,为偏远地区群众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林区草场、田间地头,让司法更加便利人民、贴近人民。

  五、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深化改革与信息化建设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权责一致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补短板、强弱项,确保放权与监督相统一。完善法官员额管理制度和配套保障机制,实现能进能出、良性运行。健全审判权责清单制度,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完善“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机制,确保制约监督覆盖审判执行全流程、全领域。健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机制,建立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要求高级法院制定审判业务文件和发布参考性案例必须向最高人民法院备案,防止不同地区审判标准出现不合理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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