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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治理怎么干?渝北建立“四张清单”

时间:2021-11-25 21:31:19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阅读:6399


明确村级组织应当依法协助政府做好社会救助、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等工作清单27项,督促区级部门为村级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给予支持和保障;推进“三社联动”,开展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社会工作,引导区级部门购买其提供的服务,实现资源互通、多元共治,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减轻考核负担,对购买基层组织服务的事项,改变目标考核评价方式,以合同条款为依据开展满意度评定,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考核负担。


第三张清单:

定好负面清单 推动松绑减负

资料图
明确规定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等7项工作的责任主体,为万能村委松绑,开展规范挂牌和工作机构专项治理,共核减部门、镇街在村级组织设立的工作机构及牌子18个,规范管理制度、活动制度等上墙制度25项;通过定立准入规矩、严控准入源头,让村级组织卸下包袱、轻装上阵,集中精力更好地开展村民自治,服务群众、推动发展;对确需新增或取消的负面事项,严格执行事前协商、评估审核、审定批准程序后,动态纳入清单管理。


第四张清单:

定好证明清单 提高服务质效

资料图

明确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职责范围内的核实证明事项,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出具证明。取消村级组织出具证明事项35项,梳理保留村级组织依法出具证明事项7项,并列明设定依据等,为农民提供一门办理、一站服务,实现简单证明当场办结、复杂证明限时办结;对国家部委、市外要求提供的证明事项、民商事主体或其他社会组织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证明事项,属于自治范畴的,由村级组织依法据实提供,对未纳入证明事项清单的,依法据实出具证明,最大程度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建立部门间信息核查反馈机制,依托数字服务平台,实现部门协同、数据互通、资源共享等,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杨青 吴光霞)



图片来源:渝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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