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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电改革之乱:售电公司高价向黄牛买电,八成公司深陷亏损

时间:2021-07-31 09:45:47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阅读:6776


售电公司成亏损“堰塞湖”

经历了5月高昂的现货价格冲击后,6月、7月的月竞交易相继出现了-19.1厘/千瓦时、-18厘/千瓦时的历史极低价差,意味着售电公司拿到的折扣力度最小。“现在每个月我们要竞价买2.4亿度电,每度电结合成本亏将近三分钱,一个月就得亏损六七百万元。” 九州售电有限公司总经理潘晓辉说。

对于售电公司来说,亏损不仅仅来自于“批零倒挂”,还有偏差考核和阻塞盈余亏空所产生的费用。由于电力中长期交易合同电量均为计划值,产生偏差属于必然现象,偏差考核就是针对电量偏差制定的考核惩罚措施。售电公司买多用少或买少用多,产生的偏差电量将在交易结算后由电力交易中心考核并公布相应的惩罚结果。

广东以售电公司作为考核主体,“偏差考核”已成为影响售电公司利润一大“杀手”。2020年,广东的售电公司净利润大增的一个关键因素在于,针对售电公司的考核费用仅有2000万元,比2019年的考核费用降低了3000万元。刘凯透露,今年2月,公司的偏差考核费用就超过了200万元。相关数据显示,2月,广东被考核的售电公司比重达72.3%,较1月多出近30个百分点,需求侧偏差考核费用0.35亿元,在售电公司2月总净利中占比达58%。在刘凯看来,这对于售电公司并不公平,“偏差考核对我们而言就是一个巨额罚款,对于发电侧却没有任何影响,甚至还有一些小补偿。”

更让民营售电公司叫屈的是,广东现货市场结算试运行期间产生的数十亿元的高额“阻塞费用”,今年由售电公司分摊。阻塞盈余是指由于输电阻塞引起的交易盈余。去年,广东“阻塞费用”是由发电侧主体分摊。如今,售电公司认为,简单将阻塞费用分摊给发电和售电的任意一方都有失公允,售电公司作为代理商没有结算权,只收取微薄的价差代理费用,难以承担全部分摊责任。

更为尴尬的是,作为电力交易的中间环节,上游发电侧因煤炭等原材料上涨导致的价格波动,传导到售电公司后无法向用户传递。僵局也随即形成——售电公司被夹在中间,进退维谷。“价格波动不能传导到用户,售电公司对用户不能涨价,但要我们发电企业让利,我们本来就在亏本发电,早已没有空间了。”李清说。

为解决“市场煤”与“计划电”的矛盾,中国于2004年底出台了“煤电联动”政策,即根据煤炭价格波动相应调整电价。2020年起,中国取消了煤电联动机制,将现行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张传名认为,发电企业一头在市场,一头在计划。煤炭采购价格是随市场波动的,但销售侧却几乎是定价不动的,定价机制是问题总爆发的根源。

原本可以发挥作用的价格传导机制缺失,风险的叠加使卡在中间的售电公司变成了持续亏损的“堰塞湖”。7月2日,广东省能源局、南方能监局发布《关于防范化解广东电力市场零售合同结算风险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出,对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签订固定价差模式零售合同,且约定价差与批发市场月度综合价差严重倒挂的,支持合同双方商签补充协议。

这份通知,被独立售电公司看成“救火队员”。7月的广东,酷暑难耐,蒋科每天顶着烈日,忙着求客户改价。然而事实上,这更多的是独立售电公司的一厢情愿,用户买账的并不多。在国家降电价政策之下,用户习惯了粗放的降电价合同,形成了“你在批发侧拿优惠,必须在零售侧给我降价”的甲方思维。多位独立售电公司负责人向《中国新闻周刊》反馈,真正同意改价的只占客户总数的两三成。

“要让用户接受涨价,不能说只能降不能涨,这也不符合经济规律。”蒋科认为,需要改革目前的电价机制才能破解僵局,这也代表了不少电力行业从业者的心声。但多位受访学者认为,改变电价机制并不现实。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目前电价机制不灵活,无法反映供需,“当供需非常紧的时候,电价不允许翻倍涨。而从理论上讲,电价是可以调节供需的。”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认为,过度强调降低电价会导致竞争的无序,降低电价没有达到提高整体能源利用效率的目的,反而诱使企业拼命去“杀”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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