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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上访者示众]不出“闹访刁民”才是怪事

时间:2010-11-09 14:45:36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


富平县不出“闹访刁民”才是怪事
朱方清 发表在 辣眼时评 华声论坛 http://bbs.voc.com.cn/forum-76-1.html
发表时间:2010-11-9 09:25
朱方清

写下这个题目,我没有忐忑之心,亦反复自审并未受意气趋使。只想心平气和地“隔空”就教富平官方几个相关小问题,以验证我这冒犯的结论之正谬。

一、你为何睁眼说瞎话

11月8日《新京报》刊发《陕西富平开万人大会公开处理进京上访农民》,并被多家网络媒体转载。你当天以“富平县委政法委员会、富平县外宣办”名义发布《关于〈新京报〉等媒体报道严重失实的报告》,在“欢迎广大媒体就乔转丽、段定梅上访所要解决的合理诉求进行采访和监督,帮助政府使其息诉罢访”后,表示“但我们强烈反对借此不负责任的炒作和歪曲事实的失实报道。”于是你列举了被你定性为“报道以偏盖全,或听一面之词大肆渲染,或借他人之名含混其词”的“失实”之处,如《新京报》所载“法院院长主持、法院院长宣布开始”是莫须有的捏造;官方称是“县政府决定的”是歪曲事实,把仅有百余人到场对违法行为的公开处理扭曲为“万人批斗”大会等。

但《新京报》在今日做出的回应中,又逐条给出了让人信服的答卷。如:“法院院长主持、法院院长宣布开始”确实有图有真相,且出在你的法院部门的官网上;至于今年8月5日,富平县政法委副书记任继文称此事“由县政府决定”以及参加“公处大会”人数约7000—14000人等新闻要素亦均有出处。你却是如何认定其“捏造”、“莫须有”、“扭曲”的呢?



富平县法院副院长奥绘在公处大会上发表讲话,富平县政法委副书记任继文、富平县法院院长蒙振勤、富平县检察院检察长任天利均现身会场。据富平县法院网

二、你为何拿着鸡毛当令箭

你在《报告》中说:依据中央政法委〔2009〕22号文件精神,“对经过法制教育和批评劝导,仍然违法闹访,到重点地区进行非正常访,或采取极端方式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处理。因违法闹访,依法受到处理的,党委、人大、政府信访部门和政法机关原则上不受理其以此为由提起的信访”。同时,陕西省司法系统于当年也制订了相关意见,提出“有其他涉访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支持公安机关对涉访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置工作。”据此得出的结论是:“我县公安机关依照中、省文件规定精神,对乔转丽、段定梅相互串联、敏感时段、结伙进京非正常无理上访的涉访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是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是正确的。公开处理是在公开场合公开宣布处罚决定,增强了执法的透明度,并不违法。其目的是教育本人和教育群众。”

从中央到地方都有“相关政策”,你在“认真执行”,这当然好像很是“理直气壮”。但是,被你列明的中央政法委22号文件以及陕西省司法系统相关意见中,明明指出“采取极端方式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处理”,以及“有其他涉访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因此请问:乔转丽、段定梅在上访过程中到底采取了何种“极端方式”?造成了什么样的“严重后果”?有哪些“其他涉访违法行为”?而你对其做出拘留、“公处”又是依据的哪些具体法律法规?

显然,你对中央与地方的相关政策从理解到执行均存有“断章取义”之嫌疑。甚至就是拿着鸡毛当令箭,专门用来逞治“刁民”,吓唬老百姓。尤其是关于“公开处理”,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后来又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违法犯罪人员仍享有包括宪法赋予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不受侮辱的权利。而早在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就发文明确规定,要求司法机关不仅对死刑罪犯,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以及一切违法人员,一律不准游街示众。这类的政策,你又为何弃之不顾呢?

此外,今年7月中共中央纪委发布了《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其中有关“超越或者滥用职权,应当作为而不作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要受到问责处理的规定,富平相关决策者是有着足够的重视并认真地贯彻了呢?

三、你的治下为何出现如此“刁民”

你的《报告》中对两位“闹访刁民”的“事迹”进行了大段铺陈,“多年来,市、县、镇、村、组为乔转丽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但其上访的要价不断攀升。在其非理要求不能得以满足的情况下,每遇敏感时段串联他人赴京上访,曾在天安门等敏感场所混闹,多次被政府派员派车接回,浪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和纳税人费用,数次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等处罚。我县相关部门为此多次召开听证会,向乔宣传政策和法律,广大干部群众公认乔转丽的上访纯属无理取闹,要挟政府,扰乱秩序。今年‘两会’期间,乔转丽又串联段定梅赴京上访,在政府派车派员接回时,敲诈一定数额的现金后方才同意上车返回。”

两会是“敏感时段”,天安门是“敏感场所”,访民涉足当时当地便是“胡闹”,是“要挟”,从而导致政府“浪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和纳税人费用”、不得不多次“派员派车接回”,多次施以“拘留等处罚”,甚至被迫接受其“敲诈”也只好默认。这等“刁民”实在可耻可恨,的确足令你蒙羞抱屈直至含恨。

因此,你就更加不惜采取前文所述的“睁眼说瞎话”、“拿着鸡毛当令箭”等等“压倒一切”的奇招狠招,还美其名曰“规范和维护正常信访秩序”,甚至在媒体披露的铁的不法事实面前亦敢于公开“叫板”。于是可知,你平时是怎样地擅于培植辖下的“刁民”,在这样的土壤里,没有各种践踏法律的罪恶根苗疯狂滋长、没有“闹访刁民”的恶性循环,那才真是咄咄怪事!

----中国社会治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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